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疫情期间加班怎么算加班费

疫情期间加班怎么算加班费?(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在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对因疫情未及时返闽复工的职工,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三、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单位不给发工资该如何维权?1、首先劳动者应先固定证据,收集好自己确实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考勤记录、公司通知等等。2、向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3、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国家有关部门及时的出台了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方面的一些规定,但并未规定疫情期间的加班费就要高于平时的加班费。而且公司如果明确规定疫情过后可以安排补休的,除了法定节假日之外,其他时间段内安排过补休的就可以不付加班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解除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解除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取保候审一般是由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属、委托的律师提出申请的,至于是否能得到批准,则需要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取保条件。......


·银行保函和信用证的区别是什么?
      银行保函和信用证的区别是什么?国际贸易由于其特殊性,汇票支票用的比较少,银行保函和信用证是主要的支付工具。持有保函和信用证的卖方,都可以先发......


·用人单位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渎职罪特点是什么 渎职罪包括哪些类型
      渎职罪是指的一类罪,简单点说也就是行为人滥用自己的职权实施了一定的行为,从而被认定构成犯罪。结合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


·一、已退休人员可随时辞职吗?
      一、已退休人员可随时辞职吗?不可以,劳动者不辞而别,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离职手续,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


·门面租房协议书范本
      合同是一个比较有效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的一个方法和手段,因此,我们在进行出租门面的时候,是要签订门面租房协议书的。那么,门面租房协议书的撰写......


·老板没有买保险出了工伤事故怎么办
      老板没有买保险出了工伤事故怎么办老板没有买保险出了工伤事故按照工伤标准进行赔偿。二、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赔偿一至四级工伤赔偿规范1、项目:......


·专利权的转让
      按照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实质上是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的权利主体的变更。这种主体的变更主要有两种情......


·处理呼和浩特医患的五项地方标准是什么?
      处理呼和浩特医患的五项地方标准是什么?由于医患关系在我国各地都是存在的,且各地发生医患关系的原因不一故而,为了缓解医疗纠纷,各地医疗机构的调......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有哪些?现如今,我国正在建设法治社会,力求建立一个有法可依的社会,换句话说就是将所有事情都纳入到法律体系中,例如建筑行业,......


·房改房在征地拆迁时是按普通住宅的补偿安置标准计算吗?
      房改房在征地拆迁时是按普通住宅的补偿安置标准计算吗?房改房是明显有别于普通商业住宅的。具体的区别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