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几年想争回抚养权是否可以?

离婚几年想争回抚养权是否可以?离婚几年想争回抚养权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协商。2、起诉。3、需要举证证明由自己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二、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综上所述,离婚孩子抚养权几年后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回的,但是需要满足协商、起诉以及证明自己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这三个条件。可以看出,不管是父母还是判决者,都是出于对孩子的保护和关心做出的抉择。孩子是无辜的,但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肯定是巨大的,因此更需要关注孩子的成长。离婚过程中,对孩子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因为本来孩子是跟随父母一起住的,之后就只能跟随其中一个人来进行生活,可能有一些孩子他们转变不过来就会有一些不好的情绪产生,甚至是抑郁产生,但不管怎么说,孩子抚养权是可以争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近年来,知识产权领域崛起,市场竞争越来越多变成知识产权的竞争,商标侵权纠纷显著增加。商标侵权纠纷怎样解决?作为商标......


·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如何折算的?
      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如何折算的?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吗?一、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学术界一直有争议,主要分为债权说和物权说。债权说认为,农村土地......


·慢性病医保申请书规范是什么?
      慢性病是又长期积累形成疾病形态损害疾病的总称,因此慢性病有很多危害,就医也会比其他疾病多出很多花销,按照规范书写的慢性病医保申请书如若得到社......


·职务犯罪案件辩护技巧是什么
      职务犯罪是针对一些特殊人员来说的,当然作为职务犯罪当中的犯罪嫌疑人,在进入到庭审阶段以后,肯定也要聘请律师为自己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在为当事人......


·公司注销的程序怎么进行
      公司注销的程序怎么进行一、公司注销的程序怎么进行1、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判?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判?交通肇事逃逸,一般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规定是怎样的?工程项目在招标时,会要求参与投标的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这也是为了保障招标者的利益,在招标结果公布后,招标者会......


·民事诉讼时效变更为3年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时效变更为3年相关法律知识?现阶段我国民事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越来越完善,很多人在生活工作中都会涉及到一些民事案件,但是很多人对于民事......


·有些人觉得购买二手房的,就能知道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其实有
      有些人觉得购买二手房的,就能知道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其实有些房屋质量问题,可能是在很久之后才会被发现的,那么此时二手房有质量问题的该怎么来......


·劳动者把劳动合同遗失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辞职的时候是需要收回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者把劳动合同遗失怎么处理?对于这个问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