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的内容有哪些?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二、检察院审查起诉如何审查证据?1、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当事人就同一事实作过几次陈述、证人在几次询问中就相同的问题提供的证言,应当对他们前后所做的陈述、提供的证言联系起来进行分析研究,看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有矛盾,就不能轻易采信,而应查明矛盾出现的原因。综上所述,审查起诉是检察院参与刑事诉讼的主要手段和工作,刑诉法规定了其审查的内容,包括犯罪证据、犯罪事实、侦查过程手段是否合法及是否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等,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以将案件退回去要求继续侦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分公司代替总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分公司代替总公司签合同可以吗?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下代表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


·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
      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一)什么是租房押金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双方一般都会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这一项,以下是详针对于租房押金......


·广州土地使用权转让类型有哪些
      广州土地使用权转让类型有哪些一、广州土地使用权转让类型有哪些(一)依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已签订出让合同,交清地价后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怎么处罚一、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怎么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对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是依......


·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怎么办违约金的规定是为了约束合同双方的行为,促使双方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约定时,双方一般都是坚信自己不会违......


·一、租赁期未开始出租人解除合同合法吗?
      一、租赁期未开始出租人解除合同合法吗?无故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赔偿以约定为准;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挂名股东怎么样能退出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挂名股东实际是指股权代持,想完全摆脱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1、股权代持又称委托......


·员工工伤期间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工伤期间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员工工伤期间,因为是在工伤治疗期间,或者因为工伤可能影响今后正常上岗工作,所以有些公司为避免遭受劳动......


·法院对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既遂怎么处罚?
      法院对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既遂怎么处罚?一、法院对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既遂怎么处罚?法院对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既遂的判罚标准......


·公安部123号令全文前四章内容
      公安部123号令全文前四章内容驾驶人员不按相关规定行使机动车辆的行为就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不仅仅给行人带来未知的危险性灾难,也是对自己的家人不负......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期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期是多久?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期是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