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中国贩毒多少死刑 贩毒判死刑的法条依据有哪些

中国贩毒多少死刑 贩毒判死刑的法条依据有哪些
  
  毒品对人体的危害很大,我国也在不断的加强对毒品的管控,同时对涉及到毒品的一些行为,如贩卖、运输、制造、走私等行为作出了严厉的打击,其中对于贩卖毒品的行为,在达到一定数量的情况下会被判死刑。那究竟在中国贩毒多少死刑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中国贩毒多少死刑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10、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毒判死刑的法条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实践中,针对贩卖毒品的品种不同,自然法律中规定的判处罪犯死刑的具体标准也是不太一样的。而在对贩卖毒品罪定罪的时候,此时并不会考虑到毒品的种类和数量,不过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就不同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临时工劳动合同期限是多长时间
      临时工劳动合同期限最多是6个月。《劳动合同法》规定,临时性岗位以时间为节点,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岗位;辅助性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


·租售同权的政策目前也是在实行的初期阶段,其带来的影响都是需要
      租售同权的政策目前也是在实行的初期阶段,其带来的影响都是需要经过长期时间的观察以后才能体现出来的。所以目前国家并没有将租售同权的政策引入全国......


·司法鉴定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在司法鉴定中,伤残等级标准是根据受伤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以及伤残后生活自理水平来判断的,并不是单纯的依照受伤部位、受伤程度来判断的。2017年司......


·一、对于传播别人照片犯法吗?
      一、对于传播别人照片犯法吗?传播别人照片只要对他人的名誉构成了影响就是犯法的;只要未经本人同意传播他人普通照片是民事侵权行为,如果是涉及个......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


·社保补缴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它是有一定的时效的。法律依据:根据......


·汽车年检费用是多少钱?
      汽车年检费用是多少钱?第一点,不同的地区城市需要缴纳的车辆年检费用是不同的。不同的城市和地区因为在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差异,以及管理措施不同等诸多......


·要约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民法典中是存在要约撤销和要约撤回这两种情况,而这两种情况是只是一字之差,含义却不同,那么,要约撤回和要约撤销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并且,要......


·中国破产清算和保护的区别是什么?
      中国破产清算和保护的区别是什么?近年来,中小企业破产倒闭的越来越多,我国也参考西方建立了破产制度。有时候,通过申请破产,是对股东权益的一种保......


·吸毒是违法还是犯罪,吸毒的危害
      无论是在电视上还是书上,经常可以看见“远离毒品”的提示标志,但是很多人对此并没有在意,吸毒的人特别多,而且有些明星因吸毒自毁前程。所以,我们......


·转社保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应当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原单位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之下,你有两种方法解除合同:一是与原单位协商一致(建议首选);二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