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怎么办?

?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怎么办?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怎么办?1、修复购房者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小,如果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购房者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也称继续履行。2、解除合同,退房购房者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大,不能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的办法解决问题的,也就是不能继续履行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购房者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应予支持。3、可要求违约金及赔偿损失房屋不合格,购房者不论是请求实际修复还是解除合同(退房),均不影响请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退房),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全部购房款、赔偿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违约金、惩罚赔偿金等法律责任。违约金是由合同当事人预先约定的,在违约行为发生后,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与履行行为之外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4、追究侵权赔偿责任商品房的侵权责任,就是因商品房质量不合格,发生事故比如倒塌、脱落、塌陷、漏水、侵蚀、腐朽等等而致人损伤或致物损害的,受害人或购买人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二、房屋质量由哪个部门鉴定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在住进新房之前,消费者一定要找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即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然政府是不承认的。购房者你应该持房屋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图纸)、消防手续等找房屋质检部门申请验收。但是房屋鉴定成本较高,根据有关部门核准的鉴定价格收费标准,涉及房屋各个方面的检测收费基本上都在千元乃至万元以上。不仅门窗收费标准是这样,常见的墙体结构裂缝、渗水等收费标准也是如此。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一般在进行验收的时候就可以对质量作鉴定,如果存在不合格的行为就可以利用正确的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不管是重新修复还是让对方赔偿该有的金额,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让购房者的利益不受到任何的损害。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增加股东的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增加股东的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条件有哪些?1、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种情形下股东会决议无效。2、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


·最新婚姻法分居多久准许离婚?
      最新婚姻法分居多久准许离婚?一、最新婚姻法分居多久准许离婚?分居不管多久都不会离婚,分居满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只要未经过法定的......


·我国国家赔偿包括民事赔偿吗,其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一般指的是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其职权的过程中,对公民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等权利造成伤害,这时受害人就可以申请进行国家赔......


·起诉离婚怎样受理条件是什么?
      如今,当夫妻感情出现严重裂纹时,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这样比较彻底,不会遗留下什么问题。当然,不是所有的诉讼请求法院都会受理......


·有权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是什么
      有权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是什么(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所......


·个人股权转让原值是什么?
      个人股权转让原值是什么?  应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认被转让股权原值:第十五条 个人转......


·深圳市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后,有子女的,并未直接进行抚养的一方会承担一定的费用,简称抚养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子女的需要、父母的承担能力、当地的生活水......


·棚改违法征收该如何维权
      棚改违法征收该如何维权一、棚改违法征收该如何维权对棚户违法征收的,被征收人可以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投诉,请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介入调查,也可......


·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才会收到通知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


·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伤残等级一共有十级,确定工伤伤残等级就是为了确定赔偿的标准以及赔偿的计算标准。不同的等级工伤伤残赔偿的数额不一样。那么你知道工伤伤残怎么......


·违法解除可以主张代通知金吗?
      违法解除可以主张代通知金吗?违法解除无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