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老人去世后书面遗嘱有效吗

老人去世后书面遗嘱有效吗人去世后遗嘱一直有效并不存在失效的问题。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只要遗嘱的内容真实,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会一直存在法律效力。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可以一直有效的。但是法律规定,如果继承权被侵害了,自知道被侵害时起两年内有起诉权。同时,继承开始后20年的,因为继承权被侵害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二、遗嘱公证的好处是什么?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1、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2、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3、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是一直有效的。三、自书遗嘱订立措施是怎样的?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3、遗嘱人亲笔签名。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综上所述,老人去世后书面遗嘱是有效的,只要遗嘱的内容真实,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那么就会一直拥有法律效力。而对于订立的遗嘱来说,必须是要由落款时间的,当然最好可以通过公证来加强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后退回补充侦查时间是多久?
      一、起诉后退回补充侦查时间是多久?起诉退回补充侦查时间是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第三百八十二条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有那些?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有那些?征地补偿标准是每年都在发生着变化,甚至每个省份的征地补偿标准也都有不同,那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有那些?有......


·如何防范公司债务纠纷
      如何防范公司债务纠纷一、如何防范公司债务纠纷1、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因为债务纠纷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避免的。为了预防日......


·本证与反证的区别有哪些?
      本证与反证的区别有哪些?一、本证与反证概述根据是否为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提出的要证明的事实根据,可以将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两类。本证,是......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时限是多长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具有鉴定资格的第三方对建筑工程的评判。他要求鉴定第三方具有先进的技术和理论来支持鉴定,且该鉴定具有标准的鉴定方法。鉴定机构......


·公司企业注册资本出逃怎么办?
      公司企业注册资本出逃怎么办?(1)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


·交通事故是否一定要请律师
      由于现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多数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而当事人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一般都会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那么交通事故......


·伪造司法鉴定是什么罪,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司法鉴定是法院判定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伪造了相关的司法鉴定报告,来获得相应的报酬。很多人......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用语的含义
      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


·刑法数罪并罚有哪些适用情形
      刑法数罪并罚有哪些适用情形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


·
      一,当事人能不能先办理离婚再进行财产分割双方可以先就离婚问题提起诉讼,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在双方离婚后再次起诉,或者协商分割。根据《婚姻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