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车损险附加划痕险累计赔额是多少?

一、车损险附加划痕险累计赔额是多少?
  划痕险保险期间可以不限制次数但是不能超过投保时的保额,超过之后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但是车子出现无刮擦、碰撞痕迹时的单独划痕,走划痕险来赔,但是如果是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划痕,车损里就可以赔了。
  车损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额如果是10万,赔偿肯定就不会超过保额。
  但是它是按照您所投保的车子的目前市场新车购置价来投保的,要比车子目前的实际价格贵一些,基本上一年之内出险修车不会超过车子本身的新车价格的,而且一般的情况,像双方的那种事故,自己车子修车的钱都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来赔的,而赔给对方的是从交强和三者里面扣的,基本上不会有超额的情况。
   二、划痕险理赔技巧
  首先车辆划痕险的保险责任是“他人的恶意行为造成的保险车辆认为划痕”。这里也就说明了一些免责特殊的情况:
  1、如果是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就属于免责范围了。
  2、划痕险针对的是车身漆面的划痕,若碰撞痕迹明显,划了个口子,还有个大凹坑,这个就不属于划痕, 如果车子出现无刮擦、碰撞痕迹时的单独划痕,是由划痕险来赔,但是要是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碰撞、刮擦而导致的汽车漆面的划痕,就不在划痕险理赔范围了。从上面介绍的这几种免赔的情况可以看出一些车辆划痕险理赔技巧的一些知识。
  其次就是出险时的理赔情况,若保险车辆被刮花,一定要及时向保险公司现场报案,进行正常的理赔程序。向保险公司报案时,报案时间一般是48小时之内;如果超时,就需被保险人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保险公司补报案。保险公司对定损后,再到4S店修车。同时,如果车辆在道路上被划伤,需由交警开事故证明,如果车辆在非道路上被划伤,需由派出所开事故证明。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汽车不太昂贵,划痕损失建议不报案,因为首年无理赔的话次年保费能够优惠10%。具体的赔付金额如下:
  (一)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每次赔偿实行15%的免赔率。
  (三)在保险期间内,累计赔款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总之虽然划痕险在年度保单内是不限次数的,但也没必要因为一些小伤报案,因为次数会影响第二年的续保优惠,同时每次的损失额度不能超过你的保额限制也基础。了解这些车辆划痕险理赔技巧才能更好的使用好划痕险!
  也即保险公司只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超过保险范围的划痕,保险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在购买保险之前,需要先了解行情,并结合自己的客观情况加以考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当事人刑事拘留37天后不被释放怎么办?
      当事人刑事拘留37天后不被释放怎么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之后证明无犯罪证据的,应该给予释放。......


·滥用职权罪因果关系认定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说都某个人滥用职权。这种行为也是一种犯罪的行为,是指在属于国家的一些单位工作并且也拥有一些权利的那些人,去管了那些......


·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怎样的?
      一般来说,员工正常从单位离职,按照单位的相关流程办理过正规的离职手续,单位都需要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那么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怎样......


·胎儿继承权继承法的规定是什么?
      胎儿继承权继承法的规定是什么?《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


·运输毒品罪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运输毒品罪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好多人都走上违法犯罪的路。运输毒品罪的定罪标准是:只要你参与了毒品的运输,不管你使用的什么样的手段,不......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多少年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多少年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


·公司法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拥有核心权力。在我国,法定代表人基本是公司的总经理。我国的公司法是专门针对公......


·在我国寻衅滋事打成轻微伤可以调解吗
      在我国寻衅滋事打成轻微伤可以调解吗有些人在生活当中实施某种行为的同时就知道造成的结果根本就是得不偿失的,但是当时在做某件事情的时候可以说也......


·合同生效的四个条件都是什么
      合同生效的四个条件都是什么合同生效的条件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


·书写离婚协议书有什么要求
      就离婚方式而已,我国虽然规定了两种,但现实中多数夫妻离婚还是会选择通过协议方式进行,此时就需要当事人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然后实际签订离婚协......


·全险车辆事故怎么赔偿
      全险车辆事故后,如果是单方事故的直接由保险公司按照车损险赔付;双方则事故需要交警判定责任,后由保险公司按照责任比例赔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