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零星贩毒报告的规定是什么?

零星贩毒报告的规定是什么?
  
  一、零星贩毒报告的规定是什么?
  
  零星贩毒报告的规定是依据刑法,需要确定民事主体贩毒的次数以及贩卖毒品的重量,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贩毒多少克判死刑?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10、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大多数的贩卖毒品的人员来说,他们可能会因为一次小的利息而最终走上这样的一种企图,毕竟现在贩卖毒品确实是可以带来很多的非法的利润,但不管怎么说它都是属于一种违法的犯罪行为,对国人的身体健康是非常的不好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如何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一、如何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吗?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吗?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


·离婚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起诉状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离婚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起诉状的范文是怎么样的?起诉状原告:,男/女,族,19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被告:,女......


·开餐饮店需要什么手续?
      开餐饮店需要什么手续?开餐饮店需要什么手续一、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个体工商户开一家小餐馆为例,之前餐饮所需办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划分原则是什么?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划分原则是什么现代社会的发展速度远远产出我们的想象。水运工程在现代社会发展中,已经十分常见,水运工程在国家经济规划中发......


·拐卖儿童罪加重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拐卖儿童罪加重处罚的情况有哪些?(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4)以出卖......


·合同到期天数提醒公式是什么?
      合同到期天数提醒公式是什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早晚会有到期的一天,在一个用人单位里面,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甚至是签订的期限都是不......


·几年前贩毒现在不做了还会被判刑吗?
      几年前贩毒现在不做了还会被判刑吗?一、几年前贩毒现在不做了还会被判刑吗?会被判刑,一般只要贩毒的时间没有超过五年的追诉期的,都要被判刑,人......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范本怎么写?
      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当婚姻关系破裂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就变成了头号难题。双方协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后,或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后,要写一个......


·随着互联网以及智能通讯设备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交软件也在不断的
      随着互联网以及智能通讯设备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交软件也在不断的丰富着人们的生活,人们在社交软件上的交流已经大大超过了用电话、短信的方式交流。特......


·脑梗病人自书遗嘱有效吗?
      脑梗病人自书遗嘱有效吗?脑梗病人必须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时立下的遗嘱才具备法律效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