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代持股东帮隐名股东承担债务后怎么赔偿?

代持股东帮隐名股东承担债务后怎么赔偿?代持股东帮隐名股东承担债务后,隐名股东可以以股权转让的方式来进行赔偿,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24条第2款规定,已经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的实际出资人,有权向名义股东主张投资权益。该款所称的投资权益之归属,与因投资而形成的股权归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较强的人合性特点,实际出资人可以依其个人意志决定是否向公司出资,但是股东资格的取得则并非以个人意志为基础的个人行为,而是以股东成员合意为基础的股东团体成员的身份认同行为。是否承认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身份,意味着其他股东是否接受公司既有成员格局的变化。二、股权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法律关系第一,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三,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关系。第一种关系仅涉及两个个体,属于个人法范畴,所以如果两者出现争议,只要能证明两者存在股权代持关系,则实际股东的出资至少应从债权角度上得到确认。但问题是,股权对实际股东来讲往往比因代出资产产生的债权更为重要。在实际股东要求确认股东身份的问题上,有人认为应视股权代持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实际股东为真正股东并享有股东权益、承担相应股东义务和责任,则应应认定实际股东为真正股东。在第三种法律关系中,保护真正权利人和保护善意第三人是一对矛盾。在这个信息纷繁复杂的世界,要求交易者探究公司登记之外的隐名股东几乎不可能,也不利于保护交易安全,正是因此,近代民法理论才确立了善意取得、保护善意第三人、表见代理等民法基本原则。以上就是有关代持股东帮隐名股东承担债务的具体情况,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了解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具体情况下有关债务的处理还应当结合实际的生产效益来处理,但涉及到股权转让的情况还需要由股东大会来进行表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证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证人做出的证言必须要在法庭上经过质证,然后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但实践中,也不是任何一个人都是可以以证人的资格出庭的,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究竟......


·个人债务纠纷发生该怎么防止
      个人债务纠纷发生该怎么防止一、个人债务纠纷发生该怎么防止(一)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


·未成年人只有16岁属于童工吗
      未成年人只有16岁属于童工吗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


·一、请求赔偿交通事故车辆购置税的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
      一、请求赔偿交通事故车辆购置税的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


·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标准是怎样的?
      本站我们以为,乱用公司法人独立方位的其适用条件有必要是因该行为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实质成果,且债权人应当实施其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恰当职责。乱用......


·不认定为工伤后怎么处理
      不认定为工伤后怎么处理一、不认定为工伤后怎么处理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


·单方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单方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结婚是两个人的事,但是离婚,却有可能是一方提出的。单方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很多,但这并不代表所有人都可以提出离婚,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究竟法律......


·判刑后罚金不交的后果有哪些?
      许多犯罪者被判刑后还要交纳罚金,许多人觉得不交罚金也没事,毕竟都已经判刑了,这种想法是十分错误的。罚金是具有强制性的,被要求交纳罚金的人必须......


·开发商跑路,业主该怎么维权?
      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全国各地都掀起了建房高潮,然而不少开发商因为资金链断裂以及妄图集资诈骗等原因,往往房产还未竣工就停止建设、携款潜逃......


·公司口头辞退法律效力吗?
      公司口头辞退法律效力吗?公司口头通知辞退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说先口头通知然后给予书面通知按照合同法走是合理的,单方面的口头辞退是违法的。根......


·离婚男方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男方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