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伤害六十岁老人会判多久

故意伤害六十岁老人会判多久
  
  一、故意伤害六十岁老人会判多久
  
  1、伤情轻微
  
  不构成轻伤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违法治安管理法规,公安机关可酌情予以训诫、罚款甚至治安拘留十五日以内。
  
  2、不构成轻伤,其他情节恶劣,同样可定罪量刑。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1万元以上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5)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
  
  3、伤情严重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量刑三年以内。致人重伤的,量刑三到十年。
  
  这里的轻伤、重伤,并非自己理解的轻重伤,而是经过鉴定机构依据法定标准鉴定的轻重伤。
  
  证据不足会导致难以维权。被害人称被打,行为人辩解没打,没有其他证据和线索是无法定罪量刑的。
  
  伤害形成后应:及时报警、医院治疗,并主动保存录音录像、物证等证据。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与受害人双方和解并取得谅解书,法院可以判处缓刑。
  
  除具有两个以上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作赔偿的;
  
  (二)致2人以上重伤或多人轻伤的;
  
  (三)曾因殴打他人,被治安处罚2次以上的。
  
  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
  
  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第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第一款所规定的刑罚就是对应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
  
  第二,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若故意伤害行为仅造成被受害人轻微伤,则其行为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
  
  第三,司法实践中对人体伤情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量化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在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时,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解决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而在适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时,应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解决定罪问题,即伤害后果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综上所述,故意伤害六十岁老人不构成轻伤的不会以犯罪处理,最多治安拘留十五天,但如果造成他人轻伤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实际的处罚会根据打架的情节来确定是否定罪量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购买商品房付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
      购买商品房付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一次性付款是过去最为常见的付款方式,目前一般多用于那些价位低的小单元的楼盘销售......


·刑事诉讼法若干解释的内容在我国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诉讼法在我国一直以来和实体法相互配合,共同发挥这重要的作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诉讼法也有着若干的解释,因为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并不是特别......


·土地使用证没有了能否过户
      土地使用证没有了能否过户吗这样的房子其实是不能过户的,不能过户的意思就是不能到国家有关单位登记,这也就是说在法律上,这个房子是不属于你的,房......


·犯罪人可以保释吗?
      犯罪人可以保释吗?一、保释保释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担保或接受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其释放的制度。在英美法系,保释制度已较为发达,立法趋于完善,......


·出嫁女可以继承遗产吗?
      出嫁女可以继承遗产吗?出嫁的女儿是否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要看父母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民法典规定,死者死亡后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


·在生活当中,其实涉及到房子产权争夺的案例,当事人有时候遇到的
      在生活当中,其实涉及到房子产权争夺的案例,当事人有时候遇到的问题可能会比较多。例如说,因为争夺房产而耽误了自己的一些正常的工作,这里面可能就......


·交通肇事后可以判缓刑吗
      交通肇事时有发生,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又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后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因为该罪是过失犯罪,社会危害性相对要小一些,刑法规定......


·当事人己被批捕的人能第二次报捕吗
      当事人己被批捕的人能第二次报捕吗可以。强制措施可以交叉使用,只有同时不采取两种强制措施即可。如先逮捕,后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然后又逮捕......


·《刑法》已明确解释了重伤的定义。重伤
      《刑法》已明确解释了重伤的定义。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下班后突然死亡不属于工伤吗?
      下班后突然死亡不属于工伤吗?一、下班后突然死亡不属于工伤吗?属于突发疾病死亡,不是工伤。但是,其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