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疫情期间信用卡延期政策是怎样的

疫情期间信用卡延期政策是怎样的?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关于信用卡还款,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期间信用卡延期政策是关于进一步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的通知当中明确金融机构应当支持延期还款,依据相关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信用卡延后还款的,可以事先拨打银行的服务热线,客服人员会登记信息,然后交由后台部门跟进处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人民银行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二)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三)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四)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五)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区,金融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在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二、其他政策规定内容。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资金支持力度,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发挥金融租赁特色优势。对于在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予以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提供医疗设备租赁优惠金融服务。疫情期间,金融机构的支持是非常的重要的,我们国家明确规定了在疫情时间内,如果因为隔离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没有收入来源,完全是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延后进行房屋或者是车辆的贷款还放的,具体的申请方式根据金融机构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使用权有争议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有争议怎么办?土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农民建房的话要拿到宅基地使用权,而耕种的时候要有耕地的使用权才行。在一些地区,由于土......


·继承公证书(_)__字第__号  被继承人:__
      继承公证书(_)__字第__号  被继承人:__________,男或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生前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  继承人:__________......


·因怀孕被辞退员工工龄怎么算
      因怀孕被辞退员工工龄怎么算?工龄从自己入职以后开始计算,从入职到离职的时间就是自己的工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


·股权转让税计算方法是怎样计算的
      股权转让税计算方法(一)营业税(2016年5月1日以后过渡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股权转......


·反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的区别和联系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只是其法律调整功能的有限部分,实际上,受该法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许多与知识产权无关www.nj64.com。二者的区别:......


·最新工程质量标准内容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工程质量标准内容规定是怎样的?工程质量是有一定的审核标准的,工程,在很多城市都有很多各式各样的建筑,一些高楼大厦,一些公共设施或者一些......


·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的常用方法有什么?
      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的常用方法有什么?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的改革刚刚实施,原有的定额计价和改革后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正处在双轨并行,逐步过渡阶段,并......


·若对合同总价30%违约金不满可以起诉吗?
      若对合同总价30%违约金不满可以起诉吗?若对合同总价30%违约金不满是可以起诉的。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


·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
      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  一、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  企业拆迁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


·诉讼离婚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要是夫妻最终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则起诉的一方在提交离婚起诉书的时候,就需要预交一定数额的诉讼费。但很多人对诉讼离婚的收费标准不是很清楚......


·什么叫做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有哪些责任
      什么叫做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有哪些责任虚假出资一般出现在公司内部运转过程中,其目的就是为了吸引投资者。由于出资行为并不是通过实际资金数额扩大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