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专利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

专利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
  
  一、专利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
  
  1、专利权期满终止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2、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除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外,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
  
  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9年6月1日,该专利申请的第一年度是1999年6月1日至2000年5月31日,第二年度是2000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以此类推。
  
  各年度年费按照收费表中规定的数额缴纳,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7年6月3日,如果该专利申请于2001年8月1日被授予专利权(授予专利权公告之日),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已缴纳了第五年度年费,那么该专利权人应当在2002年5月3日至6月3日期间按照第六年度年费标准缴纳第六年度年费。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或以上的,缴纳按照下述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
  
  (1) 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不含一整月)至两个月(含两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2)超过规定期限两个月至三个月(含三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3)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至四个月(含四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4) 超过规定期限四个月至五个月(含五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5) 超过规定期限五个月至六个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补缴年费或者滞纳金不足需要再次补缴的,应当依照再次补缴年费或者滞纳金时所在滞纳金时段内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当缴纳的全部年费和滞纳金。例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纳时段为5月10日至6月10日,滞纳金为45元,但缴费人仅交了25元。缴费人在6月15日补缴滞纳金时,应当依照再次缴费日所对应的滞纳期时段的标准10缴纳。该时段滞纳金金额为90元,还应当补缴65元。
  
  对专利权的终止,实际可以分为正常终止与非正常终止两种
  
  凡因年费和/或滞纳金缴纳逾期或者不足而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在恢复程序中,除补缴年费之外,还应当缴纳或者补足全额年费25%的滞纳金。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应当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权利请求未被批准的,专利局应当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专利权终止日应当是上一年度期限届满日。
  
  3、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
  
  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声明不得附有任何条件。放弃专利权只能放弃一件专利的全部,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
  
  放弃专利权声明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的声明。除非在专利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应当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声明。
  
  关于专利权的终止,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正常终止与非正常终止。除此之外,还要特别注意,要是专利申请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专利证书费的话,那也是可能导致专利权终止的。而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每年也需要缴纳专利年费。区别不同类型的专利,每年需要缴纳的年费标准也不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害名誉权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侵害名誉权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侵害名誉权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侵害名誉权诉讼时效的计算时间从当事人知道名誉权受损以后开......


·一、企业里面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企业里面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话,最好先跟公司协商,协商一致的话,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


·毕业生什么时候交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互助性等特征。当我们从学校毕业走向社会时,我们需要找工作来满足生活需求,实现自......


·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上限?
      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上限?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方面需要签订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有一方违约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那么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个税退税?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个税退税?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个税退税?1、重复交纳扣缴2、错用税率3、错用税种4、企业误填代码二、个税退还所需......


·派出所可以公证借条吗
      派出所并没有开展借条认证这样的业务,这种情况可以到司法局公证处办理司法公证。借条属于借款合同,可以公证,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公证法》第......


·汽车划痕险定损是怎么规定的
      在购买汽车划痕险的时候当时就要结合实际情况定好自己所选择的保额,车主其实对于保险工作人员的介绍有部分人都是持怀疑态度的,会觉得保险的工作人员......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怎么计算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怎么计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那么侵权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而在民事责任中主要的也就是赔偿的......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应提供哪些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应提供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


·一、青岛醉驾在哪个看守所被关押?
      一、青岛醉驾在哪个看守所被关押?青岛醉驾在经常居住地看守所被关押,《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


·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伤残等级一共有十级,确定工伤伤残等级就是为了确定赔偿的标准以及赔偿的计算标准。不同的等级工伤伤残赔偿的数额不一样。那么你知道工伤伤残怎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