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已经满18周岁的不包括在内;
  
  4.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二)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另外,最高院规定了以下七种情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适用于审判的各个阶段,即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
  
  二、指定辩护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六条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第三十七条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四)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七)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应当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指定辩护又可以分为应当指定辩护与可以指定辩护两种情况,在后一种情况下,法院可以为被告人指定律师提供辩护,也可以不指定。但不管是指定还是不指定,这都是合法的。若是应当指定辩护,而没有指定辩护人,那么在没有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开庭审理,属于程序违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拐卖儿童和拐卖妇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拐卖儿童和拐卖妇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拐卖儿童和拐卖妇女的法律规定是以贩卖儿童和妇女为目的将儿童或者是妇女骗离原来生活场所,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民间借贷起诉费怎么算
      民间借贷起诉费用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缴费费用标准是: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如何缩短弱电工程时间?
      如何缩短弱电工程时间?想要缩短弱电工程时间,就需要制定一些分工明确紧凑的项目进度计划,只有制定了合理的进度计划,才能节约时间,而在出现特殊情......


·新婚姻法未婚生子对公务员的工作有影响吗?
      由于中国对婚姻自由的开放观念,现在都流行以同居代替结婚,导致多数未婚生子的情况发生,普通人也许认为未婚生子的现象并不见怪,但是对于国家的工作......


·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怎么处罚?
      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怎么处罚?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


·患有精神病的无劳动能力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一直未参加工作,现因交通事故致残,侵权人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害已经遭受了严重的肢体痛苦,且人的生命价值并无本质上的区别。《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二次提起离婚诉讼能判离吗
      二次提起离婚诉讼能判离吗一、二次提起离婚诉讼能判离吗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


·电子眼违章扣分怎么处理
      电子眼违章扣分怎么处理带上违章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及驾驶证的正副本,及交警部门所指定的银行卡。与交警确认违章现场的照片后,在处罚决定书上签......


·房产公证书有效期多久?
      房产公证书有效期多久?对于新购置的房产,或者需要继承以及赠与、过户的房产,户主都需要去有关公证部门进行公证登记。那么房产公证书有效期究竟多......


·民事诉讼反诉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反诉期限是多久?一、相关法律法规1、《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


·个体工商户是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小店在忙的时候会
      个体工商户是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小店在忙的时候会雇人来帮忙,并支付一定的报酬。很多情况下,双方并不签署劳动合同,关于报酬也只是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