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罪分子打架用枪要关多久?

犯罪分子打架用枪要关多久?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国家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二、具体情况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要达到多少数量才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一枚以上的;(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什么情况才算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中的情节严重?(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气枪铅弹五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三枚以上的;(五)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公民是不可以非法持有枪支的,这对社会安全稳定是造成了恶劣的威胁的,具体情况下,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判罚处理,特别是在打架的过程中用枪支造成了他人伤亡的,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来进行从严从重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你个人无法补缴社保,只能由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你个人无法补缴社保,只能由单位办理补缴手续;二、如果不是买房,中间断了一个月也不影响什么;三、补缴最好的方法就是,由你出钱请现在的公司在补......


·一、无证二手房交易?
      一、无证二手房交易有哪些风险第一、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风险。想出售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可能的法律障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


·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现在医疗保险不仅可以在城镇报销,在农村也可以报销,并且农村医保是有自己的报销比例的,但是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农村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是多少,今天我......


·网络金融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网络金融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网络金融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犯罪客体: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包括银行、货币、外汇、信贷、证券......


·一、法定监护人的确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法定监护人的确定是怎么规定的?(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


·确认违法拆迁征地有什么标准?
      确认违法拆迁征地有什么标准?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遇到拆迁或着征地,都是村委会下通知,老百姓不管是否合理都没有发言权,老百姓也是有苦说不出,......


·举报旅游公司偷税漏税到哪里进行?
      举报旅游公司偷税漏税到哪里进行?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


·融资性售后回租交易有什么优势
      融资性售后回租交易有什么优势1、有效盘活资产,解决资金问题。通过出售交易,企业解决了资金困难,增加了企业的流动性,又盘活了自身的固定资产;......


·一、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什么单位性质?
      一、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什么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企业的性质。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


·扬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罪是建立在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基础上,同时要求必须要造成了重大损失的,才能构成此罪。而一旦确定构成此罪,就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


·法律上窝藏、包庇罪怎么认定?
      在很多刑事案件中,团伙犯罪经常会窝藏赃款赃物,被抓捕后互相包庇罪行。或者在一些国企事业单位要职人员贪污受贿窝藏国家财务,在被侦破时包庇他人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