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移送管辖裁定公告需要重新送达吗

移送管辖裁定公告需要重新送达吗移送管辖后不要重新公告送达,移送管辖之后就应该对该案件作出是否受理,是否决定起诉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意见》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综上所述,移送管辖裁定公告是不需要重新送达的,公告送达后已经通知导了相关人员,那么之后就应该对移送后的案件作出是否受理和是否决定起诉的情况,而公告送达之后其他类型的活动是不会受到影响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时,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显然是违法的行为。具体不签劳......


·公司注销清算组至少几人
      法律没有规定清算组成员应该为几人。《公司法》仅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关于非法集资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主观臆断的去判定某个人就是某些犯罪行为的主要策划者是不成立的,没有证据肯定是不会被采纳的。因此非法集资当中的很多受害者也特别的关注关于非法集......


·究竟非法集资100亿判几年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为了发财会进行风险投资。但是风险投资和非法集资又存在着一定相似性。那么就很容易误入歧途,所以很多人都会游走在犯罪的边缘。那么......


·一,法律上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哪些工作
      一,法律上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哪些工作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范围主要是: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一、法院对于重婚罪该怎么判?
      一、法院对于重婚罪该怎么判?对于重婚罪一办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


·政府作为监护人有哪些权利
      政府作为监护人有哪些权利?(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


·一、女方有外遇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分配?
      一、女方有外遇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分配?女方有外遇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配是会照顾男方,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


·婚后买房父母出资公正属于哪类财产
      一、婚后买房父母出资公正属于哪类财产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属于对己方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保存好付款凭证即可,也也可对赠......


·分公司的用工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的用工合同有效吗?一、分公司的用工合同有效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


·在我国怎么样才算非法集资
      法院在对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定罪的时候,必须有着充分的证据和法律法规才可以,否则是没有办法随便对犯罪嫌疑人的非法集资进行定罪的。因为一旦构成非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