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无偿委托合同属于正式合同吗?

无偿委托合同属于正式合同吗?显然是属于正式合同,是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对称。又称“双方行为”。基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通常指合同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成立除须遵循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规则外,还适用特定的行为规则。二、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法律意义其一,责任的轻重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债务人所负的注意义务程度较低;在有偿合同中,则较高。例如,保管人因其一般过失致保管物毁损灭失,若为有偿保管,就应全部赔偿;若为无偿保管,则应酌情减轻,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其二,主题要求不同,订立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非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不得订立重大的有偿合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如接受赠与等,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即使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也可以订立;但在负返还原物义务的无偿合同中,仍然须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其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但对于有偿的明显低价的处分行为,只有在债务人及其第三人在实施交易行为时有加害于债权人的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撤销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其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一种学说认为,如果无权处分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若为善意时,一般不负返还原物的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在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返还原物的义务。无偿委托合同在签订时,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如果一方违反了无偿委托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的,也是可以由另一方来赔偿进行赔偿处理的,拒不支付赔偿或者不履行责任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来维权或者解除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申请香港商标多少钱一个?
      一、申请香港商标多少钱一个?任何人都可随时使用香港政府知识产权署的免费搜索网页。搜索是否有相同或相似的注册香港商标和在先申请。如果要委托本......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顺利的经营下去,才能够维护员工以及整个企业的有关利益,那么如果不幸由于企业破产员工并且调动的情况下,作为员工有赔偿吗?根据......


·2023轻伤二级多少钱赔偿?
      2023轻伤二级多少钱赔偿?一般轻伤二级要赔偿多少钱?对于轻伤二级涉及到的赔偿项目包括了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十项,而这其中多数赔偿是需要根......


·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一、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


·婚前父母买房离婚时如何分
      很多家庭买房都是由父母出资帮助购买的,而父母出资又具体分为了婚前出资购买与婚后出资购买。不同的情况下,对房产的分割不同。那么要是婚前父母买房......


·国家赔偿结案方式是怎么样的?
      一、国家赔偿结案方式是怎么样的?《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


·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有哪些一、证据简介在司法审判中,据以认定案件情况的事实。又称证据事实。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如证人证言、物证等,也称证据......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的内容?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的内容有哪些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未经公证遗嘱有效吗?
      未经公证遗嘱有效吗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


·民事诉讼牵连管辖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牵连管辖的适用情形有哪些?一、什么是牵连管辖合并管辖是指对某个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可以一并管辖与该案有牵连的其他案件,又称牵连管辖......


·个人社保什么交法?
      社保其实就是社会保险,同时也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而且社保也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