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解决同居关系财产的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解决同居关系财产的分割是怎么规定的?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二、协议离婚的条件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2、夫妻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其他有关离婚的事宜,包括离婚后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夫妻可以在自愿离婚的前提下,本着互谅互让、好聚好散的精神,共同协商,妥善解决。3、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离婚事关婚姻家庭关系的重大变更,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对离婚行为而言,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4、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协议离婚必须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即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如果不具备这一条件,则不能通过行政程序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从协议离婚的条件来看,协议离婚必须要有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双方离婚达不成协议,那就不能协议离婚,只能采取诉讼离婚。同居关系毕竟在法律上是不受到保护的,所以说,大体程度上不会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那样进行审判。但是在国家关于婚姻登记方面的法律制度没有正式出台之前,但是很多老人以夫妻关系共同居住十几年的,这种事实婚姻还是受保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样才具备休年假条件2023
      怎样才具备休年假条件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比如,员......


·晚婚晚育假期规定最新规定?
      一、晚婚晚育假期规定最新规定修改后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删除了“晚婚”字眼,有人认为这意味着晚婚假的取消。对此,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司......


·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案件是什么意思?
      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案件是什么意思?公诉转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


·调取离婚证据的方式有哪些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句话不管是放在哪个官司里面都是适用的。而在离婚官司中,要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此时也是离不开证据的收集与提供的,但在调......


·移送管辖一次后再移送是否合法?
      移送管辖一次后再移送是否合法?移送管辖一次后再移送是不合法的,移送管辖是只能够使用一次的。如前所述,移送管辖在实践中存在着两种情形,对于移送函......


·交强险赔偿条例全文 我国关于交强险赔偿的内容,是规
      交强险赔偿条例全文我国关于交强险赔偿的内容,是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当中的,目前尚未专门制定一部叫做交强险赔偿条例的规定。那......


·私生子有没有继承权?
      近来,关于财产继承纠纷的官司比比皆是,而其中涉及私生子继承权的占比重颇大。私生子因其在道德方面的地位较低,因此您对其有偏见,但是在继承权上,......


·民法总则规定捐助人有权查询捐款去向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规定捐助人有权查询捐款去向的规定是怎样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捐助人有权查询捐款去向......


·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是什么?民事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


·桥梁工程质保年限一般为多长时间
      桥梁工程质保年限一般为多长时间在日常生活当中,各种各样的建筑遍布城市的大街小巷。国家在进行修建和城市规划的时候,会修建一定的桥梁。桥梁为人们......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因遭受到他人诽谤使自己的荣誉权受到损害的,被诽谤者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诽谤者由于我国对诽谤罪的认定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