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属于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不属于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2、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属于克扣:(1) 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 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 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3、无故拖欠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 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除上述情况外,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二、公司拖欠工资不还怎么办单位拖欠员工工资,首先员工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并且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不得有克扣、拖欠等行为。但也要注意,用人单位晚于约定时间支付工资报酬,此时不一定就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当然,在扣减员工工资的时候,也要区分不同情况,因为有些情况下单位可以代扣代缴一些费用,这个情况下并不属于克扣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受理商标续展注册如何办理手续?
      受理商标续展注册如何办理手续?1、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


·担保人被银行起诉后没钱还怎么办
      债权人起诉担保人,担保人也没钱,如果法院判决需还钱,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名下财产就可以被执行。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


·什么情况可以撤销监护权
      什么情况可以撤销监护权一、有什么情况可以撤销监护权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有什么区别?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有什么区别?一、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定义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


·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一、公司债券的定义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


·仲裁案件的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
      仲裁案件的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1、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必须由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而且应当根据法律的现定在仲裁机构受理仲......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期限是多长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期限是多长一、增值税抵扣期限增值税抵扣期限的规定已取消。根据《关于的解读》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1月1......


·租房必须提供身份证吗?
      租房必须提供身份证吗?一、租房必须提供身份证吗租房必须提供身份证,这样做主要是为了能证实租户的身份是否真实,同样租户在租房时也要了解房东......


·关于遗产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的问题一直被大众所关注,实践中由于遗产继承产生的纠纷并不少。我国对于遗产的继承是有法律规定的,谁有权利继承遗产,遗产的继承顺序法律都......


·一、重婚罪自诉人调解可以吗?
      一、重婚罪自诉人调解可以吗?1、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


·被执行人的财产经依法拍卖、变卖未成交,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接受以物抵债的,对该财产是否必须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经依法拍卖、变卖未成交,且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