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和构成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
所谓名誉,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望声誉,是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所谓名誉权,是指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无中生有。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
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5、情节严重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二、特殊的刑诉程序
犯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即需要受害者自行提起自诉;
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也可以由检查机关公诉。
三、与其它罪的界限
(一)、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在客观方面,都是针对特定对象,采用捏造事实的手段实施的,但主要区别在于:
1、所捏造的事实内容不同
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而诽谤罪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
2、行为方式不同
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
3、主观意图不同
诬告陷害是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
(二)、与侮辱罪的界限
两种罪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在于:
1、 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 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四、刑事责任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从上述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出刑法对恶意诽谤行为的态度是消极的,因为我国法律不仅保护的是人们的肉体,人们的精神世界也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所以只要无故捏造不真实的信息对别人造成损害,就肯定逃避不了刑法的惩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使用演绎作品的名称属于侵权吗?
使用演绎作品的名称属于侵权吗?属于侵权的;侵权有很多种。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
·一、劳动合同有争议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有争议的解决办法是什么?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
·虚假诉讼属于哪一类案件
虚假诉讼属于哪一类案件虚假诉讼罪属于《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根据刑法规定,虚假诉讼罪以“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作为......
·集团型公司劳动关系调动的法律问题
在一个集团公司中,经常会有子公司间职工相互调动的情况,当职工从一个子公司调到另一个,会涉及到相关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建立和接触的相关问题。那......
·北京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我国国土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所有,但我国公民或企业或其他合法团体可以依法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并以......
·信用卡欠款无力偿还如何处理?
信用卡欠款无力偿还如何处理?可以参照以下内容:1、逾期还款会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但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的,我......
·试用期不签合同会交社保吗
没签合同,单位是不会给你投保的,只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确定了才会。公司应该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你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
·202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哪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哪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哪些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抗辩权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抗辩权有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中国公民享有许多的民事权利,这些权利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抗......
·骗取国家补贴应该怎么举报
骗取国家补贴应该怎么举报如果认为有骗取国家项目资金违法违纪的行为,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纪委、检察院反映举报,也可以向纪委官方网站反映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