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冬季防高空坠物措施在我国包括哪些?

在高空当中容易出现一些问题。比如,由于一不小心就会使高空坠物发生。尤其是在冬季高空当中容易出现一些坠物现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应当加强力度来防止这种高空坠物的发生。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冬季防高空坠物措施在我国包括哪些?下面为您介绍。
  一、防高空坠物措施都有哪些
  1)根据不同的安装部位和不同季节制订针对性强的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护用品提前到位。2)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上,专人进行检查保持完好状态。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凡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患者不得进行高空作业。4)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允许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生火,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5)有临时配电箱必须装置在安全地点并牢固可靠,开关插座应完整无缺,防止雨水溅落,金属箱体必须可靠接地;施工前应对漏电开关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即使更换。6)不得随意动用外单位机械设备,防止不了解性能造成安全事故。7)上下交叉作业,应有专人监视并做好垂直面上的安全防护,5级以上大风不得高空作业。8)作好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及时做好安全交底,坚持开好班前安全会,研究当天安全工作要点,以引起重视。9)加强各级领导和专职、兼职安全人员跟踪到位的安全监护,发现违章立即制止。10)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纠正。
  二、高空坠物的危害有多大
  高空坠物危害严重,此前经媒体多次报道并有专家用实验证明:人的-骨可以承受的极限是200公斤到500公斤,从中高楼层扔一个鸡蛋下来,虽然理论上没有达到-骨骨折的极限,但是砸在头上,也可能导致脑震荡或者-内出血死亡。如果换做是同等质量的石头或其他坚硬的物品,所造成的伤害要高1.5到3倍。
  三、高空坠物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高空坠物危害是非常大的,也许一个细小的物品就可能导致他人死亡,所以,不管是行人还是住户一定要随时保持安全意识,若发生这样的事情,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首先需要明白的是冬季防高空坠物的话主要是由于高空作业的人员可能会造成的,其次就是需要根据冬天这种特性来做出针对性强的一种措施。当然还需要明白的是,在高空坠物的时候一定要戴好安全帽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
      一,离职后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劳动争议案件集体诉讼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集体诉讼是什么一、劳动争议案件集体诉讼是什么集体诉讼是指,多数成员彼此间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数过多致无法全体进行诉讼,得由其中一人......


·聚众斗殴致死起诉后如何处罚
      聚众斗殴行为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一种破坏,属于破坏社会秩序管理犯罪当中的一种。在斗殴的过程中,很容易造成他人的死亡。那么聚众斗殴致死起诉后一般......


·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所有的土地都是实行的是国有制,但是企业和公民也是有使用的权利,同时在确定使用权时也一定会签订转让合同,并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那么缴......


·私募基金备案制度
      私募基金备案制度《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


·一、公司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一、公司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


·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跟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是什么1、从定性上讲: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故意......


·首先需要公安机关的相关技术部门鉴定是否构成轻伤
      首先需要公安机关的相关技术部门鉴定是否构成轻伤,如果构成轻伤,轻伤属于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不追求刑事责任是可以和当事人私下和解的,只需要和当......


·事故认定书必须要诊断证明吗
      不需要。交警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不需要医院的诊断证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一、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


·公证离婚协议书的程序是什么?
      生活中,不少当事人都会选择协商的方式来离婚。同时,为了避免事后反悔,一部分当事人会选择公证离婚协议书。但是,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公证离婚协议书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