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认定延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工伤认定延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可见,工伤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期间为1年。超过该期限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当然,如果因有合理事由而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1年申请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无能为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其他救济途径了。可以选择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但是,人身损害赔偿也受1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工伤认定申请因超过申请期限不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侵权赔偿诉讼超过诉讼期限一般也不会被法院受理。
  二、其他规定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需注意的是,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在责任划分方面有所不同。一般而言,一旦通过工伤认定,不论劳动者有无过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时限内(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侵权赔偿,如果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另外,在伤残定级、赔偿标准上工伤案件和侵权案件也有所不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误以为得在治疗结束后才能维权,结果因超过法定期限而难以维权。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如果单位未主动申报工伤,劳动者本人应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申请,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在有效期限部提出申请的话,那么劳动者个人是可以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来提出申请的。当然,这个申请是一年之内。如果超过这个时限将会不再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要约失效的几种情况
      要约失效的几种情况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


·民事诉讼申诉时间限制是多久
      民事诉讼申诉时间限制是多久一、民事诉讼申诉的时间限制是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处罚细则 为了加强与其他城市的联系,我国在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处罚细则为了加强与其他城市的联系,我国在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兴修公路、铁路、桥梁等工程,者对于各地经济的发展是由极大的好处的......


·随着各地区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加快
      随着各地区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加快,许多地区因为地产开发或城市规划,于是开始组织大规模的拆迁活动。因为拆迁活动往往会安排有安置房,所以有不少人......


·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少?我国物业收取标准分为一级物业收费标准;二级物业收费标准;三级物业收费标准和四级物业收费标准。不过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


·最高法关于审理名誉权纠纷案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高法关于审理名誉权纠纷案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人民法院收到有关名誉权纠纷的起诉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


·店面提早退租一般违约金是多少店面提早退租一般违约
      店面提早退租一般违约金是多少店面提早退租一般违约金是三个月的租金,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一、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


·一般行政处罚的内容是什么?
      一般行政处罚的内容是什么?一般行政的内容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告知、处理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这几方面的内容。了解一定的法律常识,可以对......


·什么是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


·工伤认定书 治疗期是多久?
      工伤认定书治疗期是多久?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工伤认定书没有时效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