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法人怎么买社保吗?

职员在失业之后,就没有了收入来源,若职员在职期间,用人单位代其缴纳了社保,那么不仅在此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年老后,也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就实际情况而言,企业单位一般会给职员买社保,那么,公司法人怎么买社保吗?
  一、公司法人怎么买社保吗?
  公司如何为员工缴纳社保: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由于各地的开立企业社保帐户所需资料不一样及办理增加员工社保手续也不一样,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
  二、社保缴费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社保缴费基数按员工类型来定,原则上每年度只约定一次,新员工入职按入职时当月的工资来申报,老员工每年度按上年平均工资来申报。这里有一个特殊情况,社保缴费基数规定有上下限,最高不可以高于当地上年社平工资的3倍,最低不能低于当地上年社平工资的60%。也就是员工工资如果低于上年社平工资的60%,那也是按社平的60%缴纳,如果高于上年社平工资的200%,就按社平的200%。
  三、社保缴费基数每年度都要调整一次
  每年7月份都会调整一次社保缴费基数,并根据上年的社平工资确定新的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社保缴费基数年度调整一次的同时,社保局也会要求事业单位根据员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进行缴费基数的申报调整,调整的原则是按员工上一年度所有的工资收入所得,取月平均数得出当年度新的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当年度7月确定后,从当年度7月开始执行,一直持续到次年6月。
  四、是不是公司都按规定的标准确定社保缴费基数?
  其实很少有公司这样操作。最新公布的2017年社保白皮书显示,去年只有24%的单位按国家规定(也就是上述规定)申报社保缴费基数,现在的现状是单位有交社保就不错了,哪还要求全额工资足额的缴纳社保,也就是大部分公司都没有合法缴纳。但对年轻人来说,其实倒是宁肯少交,如果公司能给按最低基数交,相信大部分人还是很乐意的,因为每个月扣的金额真的太多太多了。但是可能对于那些快退休的人说,反而是希望能多交点,所以说各自状态不同,需求还是不一样。让后将本企业内已经参保的职员的社保关系,都转入到该账户之中,再到制定银行缴纳即可。由此可以知道,企业单位购买社保的流程是比较简单的,在首次开户之后的每月,只需要提交参保人员名单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劳动纠纷仲裁怎么处理
      近日,哈尔滨市一法院审结一起事实劳动争议纠纷,劳动者因未经劳动仲裁直接提起诉讼而被驳回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


·二手车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车转让的手续有包括: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养路费......


·三次起诉离婚会判离是否有法律依据
      在社会生活当中,小两口过日子没有说一辈子都是和和睦睦的,结婚以后的日子不可能像谈恋爱那样,很多夫妻就是在结婚以后面对婚后各种各样的压力,不堪......


·法院审判离婚财产平估收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审判离婚财产平估收费的标准是怎样的?法院审判离婚财产平估收费的标准如下: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


·打官司需要多少钱
      打官司需要多少钱打官司的费用可以包括很多。其中有必不可少的法院诉讼费,还有可以考虑要不要请律师的费用,以及收集相关证据所必需的费用等等。至于......


·如何沟通会让员工主动离职?
      如何沟通会让员工主动离职?1、进行开诚布公的充分交流。要以朋友的交流方式,切忌产生对立面,那么沟通就没办法继续,一定要先了解对方的情况,然后一......


·离婚的女人户口该往哪迁
      离婚的女人户口该往哪迁女方户口可以单列,也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也可以迁出。离婚后的户口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可以回迁户口,二是分户。离婚后......


·买房对于谁来说都是属于人生当中的一项重大支出,因此就是为了规
      买房对于谁来说都是属于人生当中的一项重大支出,因此就是为了规范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一些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问题是市场当中......


·一、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是什么?1、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


·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无论是怎样的刑事犯罪,都是有一定的犯罪行为的,而具体的行为不同,那么构成的犯罪也就不一样。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罪名,刑九又做出了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