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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骗儿童罪致人死亡的相关规定

拐骗儿童罪致人死亡的相关规定
  
  (一)拐骗儿童罪的概念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二)拐骗儿童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所谓拐骗,可能是直接对儿童实行,也可能是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实行。拐骗的手段是多种多样。比如,给儿童爱吃的食物、喜爱的玩具、好看的衣服以及带去玩耍等,骗取儿童的好感后将其拐走。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大多是为了将拐骗的儿童收养为自己的子女;也不排除有的是为了供其使唤、奴役;也有的是因为非常喜欢儿童而实施拐骗的。
  
  二、拐骗儿童罪如何量刑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 卖妇女、儿童集 团的首 要分子;
  
  (二)拐 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 淫被拐 卖的妇女的;
  
  (四)诱 骗、强 迫被拐 卖的妇女卖 淫或者将被拐 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 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 力、胁 迫或者麻 醉方法绑 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 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 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 骗、绑 架、收 买、贩 卖、接 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强奸罪;非 法拘 禁罪;故意伤害罪;侮 辱罪;拐 卖妇女、儿童罪】收 买被拐 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 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 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但是怎样处罚要视情况而定。由于现在越来越多的犯罪人将魔爪伸向了孩童。因此,应对儿童多加看护,保护孩童的身心健康,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虽然国家已经对侵犯儿童的犯罪加大了惩治力度,但是要保护儿童紧靠法律是远远不够的,自身也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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