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在婚后买房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吗?

一、在婚后买房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吗?
  
  1、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
  
  3、婚后买房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
  
  3、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4、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
  
  三、民法典对于婚后财产的规定
  
  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
  
  (二)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民法典》的规定。
  
  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 工资、奖金;② 生产、经营的收益;③ 知识产权的收益;④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近几年中,我们国家的离婚也是不断的上升,为了确保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的权益都能够受到保障,国家也是会要求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在分割离婚的共同财产时产生了纠纷,也是可以申请通过法院来进行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4s自保划痕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车主在4s店买车的同时不需要再专门的跑到其他的保险公司给车辆上保险,几乎都是在4s店一站式全部能够办理完毕的,顶多最后到车管所登记一下车辆牌照即......


·贵州省侵占罪立案标准2023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


·分居半年以上算离婚吗?
      分居半年以上算离婚吗夫妻双方因为吵架等家庭琐事的原因,一方从家中搬出满两年的,是否就算自动离婚呢?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了孩子爸爸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了孩子爸爸不付抚养费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重婚的法律后果受害者有赔偿吗
      重婚的法律后果受害者有赔偿吗重婚案件的受害者如果有证据证明,可以要求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


·一、房子延期交房违约金是怎么算的?
      一、房子延期交房违约金是怎么算的(一)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标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购房者赔偿延期......


·私募基金的回报率为什么这么高?
      私募基金的回报率为什么这么高?为什么私募投资的回报这么高1、首先这是由于这个行业的性质存在的,如果你的回报都像银行差不多,试想谁还乐意把钱投......


·怎样才能起诉追讨欠债?
      怎样才能起诉追讨欠债?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途径有很多,但其中最有效的方式无疑是起诉讨债。因此,对于要不回欠款的债权人来说,选择诉讼讨债可以在很......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不认罪的后果是什么?
      刑事案件作为一种比较恶劣的犯罪行为被相关的司法机构严惩的最要的对象,我国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有着较完善的司法程序和法律条文。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


·要求从轻处罚故意伤害辩护词坦白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要求从轻处罚故意伤害辩护词坦白的范文是怎么样的?审判长、审判员:河南冠南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叶某某亲属的委托,并经被告人同意,指派我担任其辩......


·处理交通事故的技巧都有哪些
      现如今对很多事故的处理其实都讲究一定的方式方法的,这样不经能够比较顺利的处理事故,同时还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那对于交通事故而言,您知道处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