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信托纠纷上诉状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信托纠纷上诉状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程序上诉是怎样的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在进行上诉前一定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证明,证明自己的合理合法性,上诉时也要根据本文的内容掌握好上诉的时间以及应该注意的相关事项,在遇到相似案件时可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的原则是什么?
      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的原则是什么一、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的原则是什么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


·学生监护人意见内容有哪些
      关于学生监护人意见怎么写写孩子所在学校管理优缺点,对孩子老师的感谢与建议。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


·根据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这关乎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合法的维护。当出现违法分包,发生工伤事故时,......


·如何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二、办理途径  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


·法律规定中合同违约金的种类?
      法律规定中合同违约金的种类有哪些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


·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有哪些区别
      关于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不同的夫妻选择的离婚方式不同,而这里我们也要提醒各位,在选择离婚方式的时候需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来选择,而不是看哪种方式......


·《刑诉法》9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刑事案件发生时,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会立案侦查,对于查清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会报请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批捕。关于逮捕方面的规定,《刑事诉讼......


·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补偿需要支付吗?
      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补偿需要支付吗?一、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补偿需要支付吗?不需要支付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购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规定是什么?
      购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规定是什么?购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规定是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来进行一个办法,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地皮建议不要购买,如果你......


·劳动争议答辩书怎么写
      劳动争议答辩书怎么写劳动者在付出劳动后有时会遇一些不公平的待遇。就会出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矛盾,如工资,休息时间问题等等。在此时,就要运用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