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贩毒被抓还查银行卡吗?

毒品的危害不言而喻,不仅破坏人的身体健康还摧毁人的意志,有严重毒瘾的人甚至会做出自己都无法想象的事情,我国对于毒品的管制很严格,只要涉嫌吸毒贩毒就会被处以相应的惩罚。贩卖毒品更是其中较为严重的行为,有的贩毒者是为金钱,那么贩毒被抓还查银行卡吗?
  
  
  
  
  一、贩毒被抓还查银行卡吗?
  
  1、对于贩卖毒品的犯罪人,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会依法对其银行卡账户进行冻结。
  
  2、贩卖毒品有《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在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同时,会依法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
  
  第三百四十六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因或者甲 基 苯 丙 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 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这是各种毒品犯罪行为侵害的共同客体。行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营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而非贩卖毒品罪,但行为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贩卖,事实上具有贩卖毒品的可能性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未遂)。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微量毒品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宜认定为贩卖毒品罪。
  
  本罪的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单位能成为贩卖毒品罪的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毒品,却仍然进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不论贩毒是为了金钱还是为了精神上的满足,被抓到的毒贩司法机关会冻结其所有的账户避免出现资金转移的情况,因此贩毒被抓会查其银行卡。毒品的危害巨大,远离毒品每个人都应该做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枉法裁判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行政枉法裁判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一、行政枉法裁判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依据最高人民检索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离婚案件抚养费范围包括哪些
      离婚案件抚养费范围包括哪些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一知持续到子女成年并能独立生活为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我该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我该怎么办一、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我该怎么办?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可以起诉处理,处理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


·违法拘留国家赔偿的申请合理吗?
      一、违法拘留国家赔偿的申请合理吗?正常情况下,不合理。除非是拘留超期,同时又是无罪的。(一)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章刑事赔偿;第一节赔......


·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限计算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限计算的规定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限计算的规定是什么从最初立案次日计算审限案件从简易程......


·企业偷税漏税行为的处罚是什么?
      企业偷税漏税行为的处罚是什么?《刑法修正案(七)》对偷税罪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


·行政人员加班如何发放工资?
      行政人员加班如何发放工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对加班费的规定,工作日加班的,按平均日工资的150%计算加班费;双休日加班的,按平均日工资的200%......


·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期限是多久?
      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期限是多久?一、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期限是多久?保密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无论是在任职期间还是离职后,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都负有......


·知识产权权利都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权利都包括哪些?(一)专利权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2、专利权的主......


·离婚冷静期是多长时间?
      离婚冷静期是多长时间??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双方申请离婚,在离婚登记机关登记后的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以......


·未成年人身份证的办理是否需要成年人陪同?
      未成年人身份证的办理是否需要成年人陪同?未成年人身份证的办理是不需要成年人陪同,当然了如果说未成年人还没有满16周岁的话,就应当由自己的监护人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