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一、借款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据上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借款过了诉讼时效有哪些后果?
第一、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第二、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第三、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第四、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例如,甲欠乙一笔钱,而乙也欠甲一笔钱,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而乙的债权未过时效,这时,甲可以用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抵销欠乙的债务。第五、诉讼时效期间同时适用担保。例如,甲欠乙的钱,丙为甲的保证人,诉讼时效届满后,乙不能向甲要求偿还,也不能转而要求丙偿还。。在发生借款事实后,作为债权人,您一定要注意及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在还款期限到期后,如果债务人还不偿还到期债务,您就要及时向债务人追债,否则一旦过了诉讼时效,您将很有可能追不回欠款。如果您的欠款过了诉讼时效,您就要考虑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欠款追不回的风险。如果您不知道怎么补救,建议您咨询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婚姻法婚姻有效期存在吗?
新婚姻法的颁布与旧婚姻法是有区别的,新婚姻法婚姻有效期是存在的吗?婚姻法对于家庭的和谐发展是有一定作用的,对于家庭纠纷我国也有相关明确规定,......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需要承担吗?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需要承担吗要看是什么情形下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
·一、酒驾和醉驾分别属于何种违法行为?
一、酒驾和醉驾分别属于何种违法行为?新修订的《刑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检察院批捕代表什么意思的?
一、检察院批捕代表什么意思的?批捕一般是代表着:公安机关已将掌握了相对充足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
·找专人做社保代缴多少钱?
在失业或者辞职那段时间,没有人给我们缴纳社保。但是我们并不希望社保出现断档,所以需要社保代缴。或者企业公司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时间,聘请专......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建筑工程的质量存在问题的,就有可能涉及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对于工程质量一定要严格把关。那么关于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平米?
据了解,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一、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
·上海工伤认定管辖权是怎样的?
随着近些年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全面铺开,许多企业的业务范围都不再局限于本地,而是拓展到全国各个地区,相应就会有企业将员工派驻异......
·年18岁不可以结婚的
年18岁不可以结婚的根据最新的民法典规定,结婚登记,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二、结婚的程序1、申请......
·一同事欠钱老不还怎么办?
一同事欠钱老不还怎么办?一、一同事欠钱老不还怎么办对于公司同事欠钱不还、久拖不给的事情,债权人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材料,如借款借据、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