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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入股合作协议书的内容?

餐厅入股合作协议书的内容?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餐饮行业的不断发展,不断有人加入到餐饮行业中。有些人选择自己开餐厅,但有些人会选择和他人合作开餐厅,合开餐厅必然会涉及到签署餐厅入股合作协议书。那么餐厅入股合作协议书应该怎样写呢?我们为您准备了以下资料。
  
  餐厅入股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十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二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十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二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丁四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四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 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 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餐厅入股合作协议书的相关资料,双方当事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签署餐厅入股合作协议时应注意双方违约责任划分,自己所占股份情况,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等问题。若您还有其他疑问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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