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到期了一直没续签怎么办?

职员与企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的,在期限届满之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双方续签之后,继续保持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没有续签,但是也依旧在职工作的情形,根据此种状况,合同到期了一直没续签怎么办?一、合同到期了一直没续签怎么办?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继续工作,双方形成新的劳动关系。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由于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单位解除时,除需要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需要支付合同到期未续签的经济补偿,以及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劳动者解除时,除可以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有权得到未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怎么办1、如何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要坚持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2、劳动合同期满怎么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未涉及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性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何操作?期限届满当日办理终止手续,期满日前办理终止手续,还是期满日后办理终止手续?没有具体规定,法律留有空白。鉴于劳动合同到期,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续订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合同、是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选择问题,故,应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留给双方一定期限予以考虑、权衡,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对此,应借鉴《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是续订劳动合同还只终止劳动合同。由劳动者在书面通知上明确意见即可。这样,一方面既保证了劳动合同届满后劳动关系的状态,或者因劳动合同终止而中断,或者仅劳动合同续订而连续;另一方面,可以真正实现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则会构成事实劳动合同,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事实劳动合同的存在,但是此时,若发生劳动纠纷,若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则会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多以建议各位劳动者在入职之后不签订劳动合同。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买房子的过程中每一步其实都应当小心,毕竟其中可能出现各种各
      在买房子的过程中每一步其实都应当小心,毕竟其中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陷阱,而对于毫无购房经历的人来讲,毫不夸张的说可能随时都会落入对方的陷阱之中......


·离婚时夫妻一方隐瞒债务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一方隐瞒债务怎么办?离婚时夫妻一方隐瞒债务如果是存在着恶意逃脱的现象的话,那么是需要重新的进行分配的。离婚时分割财产,首先要分清哪些......


·未成年人犯抢劫罪该怎么办
      我国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对于这部分人由于在思想上面还不是很成熟,因此一般要是犯罪的话会从宽进行处理。其中甚至明确规定了一些犯罪只能......


·高利转贷罪能不能取保?
      一、高利转贷罪能不能取保?高利转贷罪是可以取保的,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


·社会抚育费标准是什么?
      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现超生行为的需要根据社会抚育费标准交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交纳标准,随着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交......


·我们都知道子女都有继承权,而且继承的都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
      我们都知道子女都有继承权,而且继承的都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继承范围是什么,那么债权继承可以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


·自认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自认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


·学习生涯结束后,我们就需要进入社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工作。在通过
      学习生涯结束后,我们就需要进入社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工作。在通过面试之后,我们作为新员工入职需要准备的东西是非常多的,不仅需要提交国家规定的一定......


·公司债券包括哪些,公司债券是怎样分类的?
      公司债券包括哪些,公司债券是怎样分类的?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


·一、交通事故赔偿一般怎么协调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一般怎么协调的?可以通过调解与诉讼的方式解决。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


·彩礼返还由谁举证,怎么确定彩礼的返还数额
      虽然我国法律中没有强制性的规定男女结婚,男方必须要给付结婚彩礼给女方,但实践中给付结婚彩礼可以说是很多地区结婚的风俗。而实践中,因此产生纠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