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其实关于醉驾的相关司法解释现如今也能够称之为一个

其实关于醉驾的相关司法解释现如今也能够称之为一个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了,因为平时您在报考驾驶证的时候,在理论知识当中也会有国家针对醉驾的相关规定.所以不管你是否已经考取了驾驶证,都应该在平时就了解一下醉驾最新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然后从自身做起,给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醉驾最新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6、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7、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其实所谓的醉驾最新司法解释早就已经在我国实施了长达三个年头,在司法解释当中将醉驾列入了危险驾驶罪的范围当中,而且司法解释中也明确规定了法院在量刑的时候可以针对醉驾这种行为从重进行处罚的范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个人犯两个案判决结果能累计一起吗
      可以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指对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的数罪,在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单位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单位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是怎样规定的1、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


·解除抵押需要担保公司出面吗
      解除抵押需要担保公司出面吗抵押相信普通人是很少接触的,但是如果我们的房子车子被抵押了怎么办,这也是需要我们知道的。怎样解除抵押呢,担保公司在......


·小孩抚养权改判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离婚案件中,经常出现的争论点就是孩子问题。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


·欠条要钱的程序是什么?
      欠条是确定借贷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的首要依据。可能有很多人对于欠条要钱的程序可能并不是很清楚。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欠条要钱的程序的资料,以及有关......


·发回重审后还能上诉么?
      发回重审后还能上诉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上诉,若该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原审是第一审的,应按一审程序审理,重审后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


·受工伤后企业瞒报怎么办?
      受工伤后企业瞒报怎么办?受工伤后企业瞒报的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


·一、夫妻一方立遗嘱如何分割财产?
      一、夫妻一方立遗嘱如何分割财产?夫妻立遗嘱财产需要按照遗嘱分配,夫妻一方立遗嘱,夫妻的共同财产,自己只有一半的处置权!可以注明,自己死后自己与......


·分公司能否参与投标并签订合同
      分公司能否参与投标并签订合同一、分公司能否参与投标并签订合同?不可以,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


·前男友借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建议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或者提起民事诉讼,不能报警,即使......


·企业呆账怎么处理
      特殊情况一:溢缴款造成的呆账,处理方法,提取溢缴款,并做销户处理。特殊情况二卡的年费造成的呆账,这个处理比较简单,还清欠款销户即可。这两种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