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脱髓鞘性脑病司法鉴定级别是如何规定的?

在生活中,若职员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是在交通事故中导致身体受到损伤,是可以请求做司法鉴定的,不同的受伤原因的鉴定等级是不同的,脱髓鞘性脑病司法鉴定级别是如何规定的?在做司法鉴定之前,需要先缴纳相关的费用。
  
  
  
  
  一、脱髓鞘性脑病司法鉴定级别是如何规定的?
  
  脱髓鞘不属工伤,但可以因外伤或中毒而诱发。脱髓鞘脊髓炎发病原因属免疫性特异性病毒侵袭神经所引起可以治愈(治疗越早恢复越好),但非激素能愈,治疗不当易复发和迟发多发性硬化。复发的原因是激素治疗后和原受累神经功能不全导致人体免疫低下,病毒潜伏。早期的治疗多以激素及营养疗法治疗,但疗效难以控固,由于本病复发导致髓鞘脱失和神经再度损害从而使神经功能症状进一步加重,不能正确治疗时间过久受损神经迟发缺血变性既迟发多发性硬化,故治疗恢复更为困难,严重时发生痉挛性瘫痪并继发合并症危机生命。
  
  没提供资料只能为你提供理论性治疗方案:正常的激素治疗等病情控制后可在激素降减的同时用天然激素替代对人体无毒副作用,中西医结合增强机体免疫功能,提高肌体抗病能力.营养神经,扩张微循环使受损残余神经得到充分的血供,预防病情继续发展.同时配伍神经再生之剂兴奋神经,激活麻痹和休克的神经使体体产生病毒抗体不再复发本病,达到病灶的再生修复获得近于正常功能的恢复。保建方面需要一完整的治疗方案,需帮助请发磁共震照片为你指导。
  
  二、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三、司法鉴定相应原则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由于脱髓鞘不属于工伤,故而也就不存在脱髓鞘性脑病司法鉴定级别这个说法,但是若是由于外伤导致的中毒诱发,也可能引发脱髓鞘,此时在经司法鉴定确定伤情之后,就可以请求得到工伤赔偿,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此种伤情是比较难以治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北京机动车牌照丢失怎么补办 机动车现在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
      在北京机动车牌照丢失怎么补办机动车现在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工具了,机动车牌照是人们合法驾驶汽车的法定凭证,但是有的人会因为一些原因......


·被判三年六个月怎么可以监外执行
      被判三年六个月怎么可以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


·代位追偿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追偿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代位追偿权,代位追偿权利是保险公司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代位追偿应当符合的条件是,事故应当是第三者造成的,第......


·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有什么影响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一般都需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样可以更好得保障双方得权利,规定双方的义务。在劳动者脱离用人单位的时候也需要先解除......


·在什么情况下才适合诉讼离婚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虽然是由当事人选择离婚的具体方式,但此时也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适合该离婚方式。而针对不同的方式,法律中规定了不一样......


·我国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基本特征有哪些内容?
      一、我国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基本特征有哪些内容?1、概念:所谓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


·监护人可以处分被监护人财产吗?
      虽然被监护人一般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们也是有可能有属于自己的财产的。而对于他们的财产,作为监护人就应当进行保护。那......


·先予执行担保书
      担保人:××省××市××房地产公司地址:××市××路××号法定代表人:何××职务:总经理担保人就××市××房地产公司诉××市××物业......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的方式有哪些
      用人单位要想辞退职工的,首先肯定是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辞退情形才可以。之后就是按照规定办理辞退手续,而在这种情况下还会涉及到辞退方式的问题。那......


·瞒报疫情哪些情况会受到处罚
      瞒报疫情哪些情况会受到处罚一、瞒报疫情哪些情况会受到处罚个人状态史瞒报,自己出现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症状,且持续了一段时间,但并未如......


·法院民事诉讼文书格式样本是什么?
      法院民事诉讼文书格式样本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两级法院审判便可达到结束的状态。在原则上这已经达到至善至美的状态,公民不能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