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和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和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不少案件是股东代表提出的,但是根据司法实际,我们可以知道,并非是所有类型的企业单位的股东代表提出的诉讼请求都是会被受理的,只有满足了一定的条件,并非按照既定的程序的规定,才有可能会被受理,那么,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和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一、股东代表诉讼的起诉条件
  
  1、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1)有权提起代表诉讼必须是公司的股东,非股东或者起诉时已丧失股东资格的人无权提起代表诉讼。
  
  (2)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资格。为防止出现个别股东随意使用此项诉讼权利,造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疲于应付诉讼,难以专注于公司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必要对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资格做出限制。
  
  根据本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
  
  2、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
  
  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应当依法先向上述有关公司机关提出请求,请有关公司机关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如果有关公司机关接到该请求后拒绝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这是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称竭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
  
  3、有明确的被告
  
  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针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提起的诉讼。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股东也可以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股东代表诉讼的实质原告是股东所在的公司,只是因公司怠于或者拒绝提起诉讼而由股东代表其提起诉讼而已。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
  
  1、未履行前置程序,不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吗?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都倾向于认为股东代表诉讼必须履行前置程序。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设置基础在于股东本没有诉权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诉权或者因情况紧急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时,赋予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允许股东不经前置程序而提起代表诉讼,则可能会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符合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立法精神。
  
  
  2、如何审查履行了前置程序
  
  前置性的条件,在立案的时候要审查的:在起诉之前有没有请求公司的有关机关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这类诉讼。只有履行了这个前置程序而他又没有做的,你才有权利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我们才受理。当然,情况紧急特殊的除外。实际上这里也体现了我们公司诉讼中一个重要的原则,叫穷尽内部救济原则。
  
  3、详解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为称竭尽公司内部救济,是指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请求令公司提起直接诉讼。只有在董事会、监事会接到该请求,怠于行使职权追究侵害公司利益者的责任时,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分为三类: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的,前述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公司监事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的,前述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公司人员以外的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知道,有权提出诉讼的主体,只能是公司的股东,且需要享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此外。还需要已经履行了既定的义务,此外还需要明确书写诉讼请求,详细阐述案由,一般来说,只要,满足条件都是会被受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高院职务侵占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最高院职务侵占罪认定标准是什么?一些企业、公司的高层主管,经常利用自己在职务上的便利,从而非法的侵占单位的财务,使得单位的经济造成损失。针......


·需要几个人算组织卖淫罪?
      几个人算组织卖淫罪一般情况都是三个人及以上。组织卖淫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但构成本罪......


·2023上海市高温费发放规定是怎样的?
      每年夏季高温天气到来的时候,有些特定岗位和特殊工作的劳动者,受到工作环境和条件的限制,无法在室内完成工作,或者室内温度无法控制在三十三度以下......


·怎么证明另一方有婚外情
      婚外情行为是对自己配偶的不忠行为,现实中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也很常见,但要想在离婚的时候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很显然就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


·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公司破产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


·电瓶车逆向行驶罚50吗?
      电瓶车逆向行驶罚50吗?不一定是罚款,根据情节而定,法律规定的处罚是警告或五元到五十元的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


·社保作业作为我们国家公民的一种保障权利来说
      社保作业作为我们国家公民的一种保障权利来说,作用也是非常重大,如果要是涉及到个人缴纳社保的话,那么个人社保怎么交应该如何缴纳?根据相关的法律......


·江西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
      虽然我国每个省市都有司法鉴定机构,但是根据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司法鉴定费用也有所差别,江西省作为中部省份,江西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么......


·商品房现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对商品房的销售,可以分为现售与预售。不管是通过怎样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此时开发商都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也就是要符合......


·中国对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国对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


·如何在签订合同后违约支付
      如何在签订合同后违约支付一、概述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