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障城区厂房拆迁的措施有哪些?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我国保障城区厂房拆迁的措施有哪些?我国经济建设早期,多将厂房建设在城区,一是由于交通方便,便于产品的运输流通;二是便于货物的销售,但是与此同时伴随的就是环境问题以及产业改革升级问题,所以出现大量城区厂房拆迁至城郊地带,因城市厂房在拆迁过程中或造成过多的建筑垃圾,以及在拆迁之后的新的厂房安置问题都是我们值得关注的,为此国务院专门出台管理办法对此进行规范,那么具体的保障措施有哪些呢?的我们为您进行解答。一、进一步强化市搬迁指挥部决策和部门协作的搬迁工作机制,推进企业搬迁工作的顺利实施。一是积极发挥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建设指挥部联席会议协商决策职能,协调解决企业搬迁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二是统筹协调搬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老城区企业环保搬迁全流程服务。发改、经信、规划、土地、环保、国资等部门要根据搬迁项目建设需要,及时做好项目审批及备案工作;国土部门要根据搬迁项目建设需求,为老城区搬迁企业安排必要的新增建设土地指标,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加快承接搬迁企业转移的工业功能区、产业集聚区的供水、供电、供汽、道路、污水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搬迁项目建设及投产的配套需求。二、建立适应职能转变的平台组织架构,推进胶州湾东岸宜居社区建设。搬迁办要充分发挥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建设指挥部的职能,统筹宜居社区建设协调工作。规划要以提升土地价值为目标,按照放开净空、商住为主来研究论证。一是由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研究土地升值问题,探索委托政府国有平台做一级土地整理,能够统筹平衡政府前期的搬迁企业融资和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等方面投入,通过承载式开发和市场化运作,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实现增值,减少政府直接投资。二是搬迁办作为市政府的功能平台,适时充实规划、国土、财政、环保等部门有关人员,规划局、国土资源房管局、环保局做好拆迁后的区域统筹规划和建设发展。三、建立搬迁政策激励机制,推进搬迁企业原址土地出让。通过采取对搬迁政策限期实施的激励措施,推进搬迁企业原址土地出让。出台《关于老城区企业环保搬迁政策明确工作执行年限的通知》,除按照区域控规受净空影响的搬迁企业和片区外,对2016年以后完成原址土地出让的搬迁企业,“两金”返还比例逐年降低;对2018年以后完成原址土地出让的搬迁企业,不再享受“两金”返还政策。四、优化搬迁企业原址土地规划条件,保障搬迁企业资金需求。按照市政府城区企业环保搬迁现场会议的指示精神,规划要以工业区改造、环保搬迁为基本要求,努力寻求原址规划条件和企业搬迁资金需求的结合点,保障企业土地出让所得与搬迁改造投资能基本平衡。五、完善搬迁政策及审核程序,建立搬迁计划退出机制。要建立搬迁退出机制,对已纳入搬迁计划的片区和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无客观原因拖延搬迁时限或不能实施搬迁的,将根据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实施转型或关闭;对无污染的企业及片区,搬迁计划至今不能实施,督促企业或片区退出搬迁计划。城区厂房拆迁问题不仅涉及到城区内产业结构升级,更是牵涉到我国现有环境恶化改善的重要举措,同时在拆迁过程中遇到的企业新的安置地选择、企业员工生活安置、厂房拆迁之后闲置土地的规划等问题,因此必须统筹规划,联合各个部门有条不紊的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国家、人民、企业之间就城区内厂房拆迁的和谐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房子只备案了没网签可以交易吗?
房子只备案了没网签可以交易吗?只备案了没有网签是不可以交易的,属于违规行为。网签是网上签约的简称,常见于房地产交易领域,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
·代理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是什么
代理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是什么债权代理人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如果发......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有哪些改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有哪些改动?国家食品安全对于一个国家的国民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如果一个国家连最起码的生活食品安全都......
·房地产抵押担保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房地产抵押担保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一、财产夫妻共有与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抵押时,贷款银行首先要判断抵押物权属状况。在我国不......
·2023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处罚
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处罚故意杀人罪是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有明确的杀人目的,并且希望其行为能致使被害人死亡;间接故意是对自......
·江苏省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有轻重之分,对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只是轻微的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身协商进行解决。因此,为了方便您明确......
·商标转让后的期限是多少?
商标转让后的期限是多少?一、商标转让后的期限是多少?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
·我国继承权的丧失情形有哪些
我国继承权的丧失情形有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1)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丧失继承权;(2)过失行为或意外事件导致被继承人死亡的,不丧失继承权;(3)不......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全文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全文是怎样的?建筑工程除了质保期之外,一般都还有一个质保金。建筑工程质保金主要就是扣留施工单位的一部分工程款用作质保期的担......
·批捕听证办法中规定的听证范围有哪些?
一、批捕听证办法中规定的听证范围有哪些?执法单位拟作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对公民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
·劳动者急辞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急辞工资怎么算?按劳动法规定,职工遇突发事件,可以辞职。工资按离职那天之前发放。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扣发工资。另外,因为急辞工未办理辞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