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盗窃行政拘留一般会被拘留多久?

盗窃行政拘留一般会被拘留多久?
  
  《刑法修正案》第三十九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刑法》规定,盗窃罪不再以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为唯一构成要件,只要是入户盗窃,不管有没有偷得财物,都已触犯刑法,构成“入户盗窃”,涉嫌盗窃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政拘留怎么执行
  
  (一)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二)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
  
  (三)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并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处罚暂缓执行。
  
  (四)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依据;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三、行政拘留会有案底吗?
  
  有。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会依据规定,将处罚档案长期保存,因此,行政拘留会留下违法案底。不可以被消掉,是留在档案记录里的,除非由于数据不同步,户籍地公安机关未得知,但是处理地公安机关肯定是有记录的,而且政审不可能通过。
  
  四、法律依据
  
  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
  
  盗窃自古以来就位列与十恶之首,故而若民事主体实施了盗窃行为,导致了其他的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将会被盗窃行政拘留15天,在期限届满之后,该民事主体就会恢复自由权。此种情形的行政拘留是不会留下案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隐瞒怀孕入职 单位会怎么处理
      一、隐瞒怀孕入职,单位会怎么处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是有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


·一、没交社会抚养费能迁户籍吗?
      一、没交社会抚养费能迁户籍吗?1、不可以,迁移户口本身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但是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不符合我国《人......


·一、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


·继承法院判决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
      继承法院判决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撤诉吗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撤诉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几种,主要是告诉才处理的......


·有限公司改制成股份公司流程是什么?
      有限公司改制成股份公司流程是什么我们作为企业的经营者或者是相关的财务等部门人员,我们可能会遇到企业型证爹转变得办理过程。有限公司改制成股份......


·出了事故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


·工伤鉴定完后续治疗费还能报销吗?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伤鉴定是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在受到伤害之后,想要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于是选择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等级鉴定,然后会根据鉴定的等级结......


·股权变更不交税的后果
      视具体情况而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处......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男孩子应该跟谁?
      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采取协议离婚,或着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但是,双方离婚的,必须确认子女的抚养问题,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


·出轨离婚能怎么分割财产
      出轨离婚能怎么分割财产?出轨离婚法院判决财产分割的话会照顾无过错方。《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