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典》彩礼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彩礼规定是怎样的?
  
  如果你们还处于恋爱的阶段,但是你对她的爱意又是情深似海的。且给她购买的物质方面的数量又是不计其数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中,你给她的东西并不能够划分在彩礼当中,这种手段只能被《民法典》列为赠送的关系,你是不能够要求她返还的。
  
  二、《民法典》对彩礼返还的额度规定
  
  如果你与你的爱人没有登记结婚证,可是在这个过程中,你们的婚姻出现了危机,需要分手。那么在这种情况中,你要求对方返还当初你给的彩礼钱,那么新的婚姻法内容规定就是:会整体的来总结你们生活的时间长短以及双方的过错大小度这些方面的因素,来判定彩礼返还的额度。
  
  三、《民法典》对男方出给女方的婚宴彩礼的规定
  
  如果你当初在迎娶你的伴侣时,你爱人家中邀请宾客的婚宴费用是全部由你支出的,那么你又向法院起诉了要女方家返还这一方面的费用。在这样的情况中,女方是没有责任和义务把这些费用返还给你的,因为你给她花费的都是一些消费性的价格,并没有真正的给她金钱这样的实物。
  
  四、相关法律的规定
  
  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民法典》并未做出规定,但可参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
  
  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上述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离婚后该不该退还彩礼?
  
  离婚纠纷中,离婚后彩礼是否返还成为焦点之一。
  
  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我们提醒:因此不能简单将是否办理结婚登记看做是返还彩礼的条件,要结合实际情况,把公正牢记在心里。
  
  2、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有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单方能否反悔撤销
  
  赠送的彩礼钱是不能要求返还的,若双方当事人之间不能就各项赔偿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在书写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提出救济请求。一般来说,无论是否结婚,结婚的彩礼钱是不能全额还款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能扣车?
      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能扣车?1、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受害方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可由法院对车辆进行查封或扣押,这时如果车主提供担保,也可以......


·新婚姻法 婚后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规定
      一旦夫妻双方确定夫妻关系后,自那日起的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在结婚时也不免有父母赠与的房产或其他一些财产,许多人就对这部分财产有......


·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房屋纠纷的处理?
      一般情况下共同共有的房屋的出卖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进行,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如果第三人善意、有偿......


·法律规定贩毒必吸毒吗?
      法律规定贩毒必吸毒吗?贩毒者不一定会吸毒,贩卖毒品,是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


·介绍卖淫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介绍卖淫罪既遂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


·消费者只能是自然人吗?
      消费者只能是自然人吗消费者原则上应当是自然人,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消费者倾斜性保护,主要是考虑到其弱者地位,而单位从谈判地位、经济力量等......


·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属于谁
      有的人的家庭比较好,在子女尚未结婚之前,就会由父母为其出资购买一套房产,我们称之为婚前房产。那么实践中,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的,一般情况下在结......


·租房备案网签后要交税吗?
      租房备案网签后要交税吗租房网签备案后,就要交租房税了。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所......


·什么情况下公司要辞退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做公告多久离?
      男女双方有结婚的权利,自然也有离婚的自由。夫妻双方如果已经感情破裂,离婚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但实践中,往往会发生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标准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标准包括哪些?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标准包括哪些?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