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抚养关系的继女?
一、什么是抚养关系的继女?
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同时,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换言之,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法律关系,视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具有拟制血亲性质的父母子女关系。与收养所建立的拟制血亲关系不同的是,继子女在与继父母建立具有拟制血亲性质的父母子女关系的同时,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在生父母离异的情况下,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存在双重父或双重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此时的继子女,同时受继父或继母及生父母3人抚养,对继父或继母及生父母3人均有赡养义务,均是继父或继母及生父母3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父母,是指子女的生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后,与其生父或生母再婚的人。继子女,是指与离异或丧偶者结婚,对方与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子女。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均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但没有自然血缘关系,故属于姻亲。自己的生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后,某人只要与自己的生父或生母再婚,不管自己是否已成年(甚至比该人年龄大),不管自己是否受其抚养,也不管该人是初婚还是再婚,均是自己的继父或继母。自己与离异或丧偶者结婚,不管对方与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是否已成年(甚至年龄比自己大),不管是否与其形成抚养关系,也不管自己是初婚或是再婚,对方与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均是自己的继子女。
二、抚养费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这说明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一种是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另一种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在校就读的,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三、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根据以上信息,可以知道,抚养关系的继女与其他正常的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在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范,按照流程向司法机关提出救济的请求,只要理由合理,并且能提供证据,都是会被受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续租时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某些条件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
·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有何费用产生
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有何费用产生一、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有何费用产生?遗嘱生效的条件: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
·公司单方面辞退员工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公司单方面辞退员工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离婚房贷未还清能过户吗?
离婚房贷未还清能过户吗?离婚房贷未还清就不能进行过户;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
·根据法律侵犯肖像权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侵犯肖像权怎么处理被别人侵犯肖像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根据我国......
·上市公司协议收购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协议收购流程是怎样的?目前,我国的公司制种类有三种,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这三种中,资金罪优渥发展势头最好的......
·交通肇事逃逸多久处理完毕
交通肇事逃逸多久处理完毕?交通肇事逃逸多久处理完毕这个问题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找不到肇事者,处理起来就更麻烦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是什么?
现在很多师范大学毕业生都想应聘教师这个岗位,毕竟教师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各项福利待遇比较好。其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各项补贴等。一......
·婚后怎样规避夫妻财产的情况?
婚后怎样规避夫妻财产的情况?可以按照约定的情况来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
·受伤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受伤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人生在世,世事无常。在生活中,大家可能会面临一些不顺心的事,那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交强险赔偿范围就成了关注所......
·行政诉讼驳回诉讼请求判决适用于什么情形
行政诉讼驳回诉讼请求判决适用于什么情形一、行政诉讼驳回诉讼请求判决适用于什么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