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寻衅滋事已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当政府处理问题不透明或者不及时的时候,容易引发一些群体性事件。在事件过程中,某些人乘机捣乱,扰乱社会秩序,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当法院以寻衅滋事罪立案后,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那么,寻衅滋事已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一、寻衅滋事已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当事人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即使是取保候审仍然需要负刑事责任。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取保说明涉嫌犯罪,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也知道。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不会太重。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法律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二、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三、哪些情况适用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综上所述,我国刑法中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做出了明文规定,从拘役、管制到最高五年有期徒刑不等。寻衅滋事已取保候审的,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影响小,经过思想改造,在取保候审结束后,法院可能考虑判处缓刑。但是这并不是说取保候审之后就不需要判刑,这是没有直接关系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包括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包括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申请领取结婚证要多少岁我国1950年民法典规定的
      申请领取结婚证要多少岁我国1950年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1980年修改民法典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民法规定条件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民法规定条件是什么?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如何处理?有哪些适用情形?
      从新闻媒体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我国法律对于一些罪犯而作出的判决,比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等,这些也都会会对当事人的处罚程度也......


·醉酒驾驶追尾后逃跑是属于什么罪名?
      醉酒驾驶追尾后逃跑是属于什么罪名?一、醉酒驾驶追尾后逃跑是属于什么罪名?1、属于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销售假药劣药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销售假药劣药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1月5日最高人民法......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全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全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主要根据为了规范现实生活中人们的招标投标行为,而根据招标投标法而制定的,它相对于招标投标法来讲......


·购房合同签订要注意哪些事项
      购房合同签订要注意哪些事项(一)签订补充协议,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宣传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以防收房时发现房子与广告宣传有天壤之别,却没有依据......


·工伤打了钢板出院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工伤打了钢板出院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机是伤情相对稳定时,钢板没有取出之前,因为对取出之后的状态不确定,不可以进程劳动能......


·包头录音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
      按照规定,录音作为音像资料,也可以当做法院审理案件的证据。而录音由于主观性比较强,法院收到这种证据材料后,往往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其进行鉴定......


·两个小孩离婚法院怎么判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是最重要的,为了尽量减少婚姻破裂给孩子带来的伤害,那么就要以最为妥善的办法来分配孩子的监护权。如果离婚时有两个孩子,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