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人持鉴定所需材料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鉴定办)提出申请。2、鉴定办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由鉴定办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和交款通知单。3、申请人持交款通知单到银行缴纳鉴定费用后,将交款证明反馈鉴定办。4、鉴定办确定鉴定时间和地点后,应提前2日通知申请人,并按需鉴定科别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5、被鉴定人应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接受鉴定。在鉴定过程中如专家组认为需要进一步进行医学检查、治疗的,申请人应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并在60日内将有关检查结果提交鉴定办,过期视为放弃鉴定;需要治疗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治疗后再行鉴定。有特殊情况的,申请人可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鉴定办同意,可延期进行鉴定。(进行医学检查、治疗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时限内)。6、医疗卫生专家现场鉴定,提出各自诊断、鉴定意见,如鉴定意见分歧,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专家组鉴定意见,并签字确认。7、鉴定办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做出鉴定结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鉴定结论书。
二、合肥工伤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填写完整的《职工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份(与单位无争议请加单位公章,与单位存有争议请详细填写单位信息);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老工伤人员提供合肥市老工伤(亡)人员确认表复印件一份);3、被鉴定人原始及近三个月内受伤部位对应科门详细检查、诊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身份证复印件;5、一寸近照1张。6、复查鉴定者需提交初次鉴定结论的原件。综上所述,在合肥上班的农民工,申请工伤鉴定,应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到银行缴费。之后,委员会受理后通知其鉴定时间和地点,农民工在指定地点接受医疗专家的鉴定。经过复议,一个月内出具鉴定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集资房能转让,可以转让的集资房有哪些
房产的转让这是很常见的,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进行房产的买卖。对于集资房来讲,其实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只不过,由于集资房的性质比较特殊,因此国家......
·其他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步入了法治社会,不少民事主体为了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会遵守既定的法律的规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之中,依旧存在着某民事主体,为......
·辩护律师由谁委托是固定的么
一、辩护律师由谁委托是固定的么不是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监护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另外,法律......
·司法鉴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随着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在诉讼过程中进行司法鉴定也越来越普遍。司法鉴定是对于一些专业性的问题进行的鉴定,由于它的专业性,法院对司法鉴定的......
·土地承包权不得流转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权不得流转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土地承包权不得流转吗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被称为......
·店面转让违约条款违约金有规定吗?
店面转让违约条款违约金有规定吗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
·违约金是赔偿性还是惩罚性?
违约金是赔偿性还是惩罚性?1、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损害赔偿金则仅具有......
·打人致轻伤以上能认定为过失犯罪吗?
打人致轻伤以上能认定为过失犯罪吗?打人致轻伤以上不能认定为过失犯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打人是属于故意伤害的行为,打人造成被打者轻伤的,构......
·收条涂改为借条有效吗?
收条涂改为借条有效吗?一、收条涂改有法律效力吗?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方找人模仿您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
·案外人缴纳物业费能否证明合法占有房屋
1.在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与购房人发生权利冲突时,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应优先给予保护是一般原则,除非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原《工程价款优先......
·行政地域管辖的原则是怎样的
行政地域管辖的原则是怎样的地域管辖是对行政主体之间分工和权限的规定,简单的说就是各司其职。然而现实中由于行政事务的繁杂,行政主体之间的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