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国做完工伤鉴定后怎么拿到赔偿?

在我国做完工伤鉴定后怎么拿到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 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那么双方的争议受仲裁时效约束。但是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了,就不再受仲裁时效的约束了。双方达成了协议,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就相当于违约,可以起诉到法院,这时候的纠纷不是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内了。
  
  双方若之前已经达成赔偿协议,无需再仲裁,直接起诉即可。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这是节约成本、最直接、最快捷的方法。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说明双方已无争议,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确定,只待履行即告消灭。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该赔偿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工伤赔偿事项已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可以不经过劳争议仲裁程序,自然不受申请仲裁期限的限制。
  
  二、工伤鉴定结束后会获得哪些赔偿?
  
  1、工伤员工在做完鉴定后,用人单位依据伤残鉴定等级,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就可以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应该说员工想要拿到工伤鉴定的赔偿最终还是通过诉讼解决的比较多一些,刚才员工第一步做的应该是拿着这些凭证和单位的领导人员协商赔偿的事宜,用人单位不配合的情况下也只能先仲裁最后才能起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路边停车多久算违停
      有禁止停车标志和标识的,不同的地方标准不一样。按照国标规定,车辆在禁停路段停放超过10秒钟就可以进行抓拍处罚。没有禁止停车的地点,停车时间不受......


·能由他人代签房屋租赁合同吗
      能由他人代签房屋租赁合同吗1、房屋租赁合同是可通过代签而完成的,但为了以后避免一些纠纷,建议有委托人出具带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给予身份证明复......


·纵容别人吸毒的处多少日拘留
      纵容别人吸毒不会被处拘留而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发生债务纠纷要如何提起诉讼
      发生债务纠纷要如何提起诉讼民间借贷越来越多,发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大多数民间借贷当事人都知道,发生债务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具体该如何操作呢......


·一、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一、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


·什么是家庭成员遗弃?
      什么是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


·民事诉讼调解强制执行存在的原因和解决对策是什么
      民事诉讼调解强制执行存在的原因和解决对策是什么民事诉讼的调整对象地位是平等的,所以民事诉讼遵循的是私法自治的原则,这表明当事人双方在案件的处......


·年农村房屋买卖法律的相关规定
      农村房屋买卖法律的相关规定(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关于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部门办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部门办当地公证处。如果想进行公证是去当地公证处办理,若双方没有准备好相关的资料,通常会拖长公证的时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股权投资顾问服务协议范文
      股权投资顾问服务协议范文很多股权投资人可能由于本身的投资经验不足或时间不富裕导致无法专心的进行股权投资,在此类情况下股权投资顾问应运而生,......


·实际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犯罪按哪个算?
      实际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犯罪按哪个算?认定刑事责任年龄的一般处理原则通常情况下,认定未成年人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可以遵循以下原则: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