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被动离职后再入职的规定

关于被动离职后再入职的规定
  
  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规章制度规定离职员工再次入职的办法,劳动者可以再次应聘求职;
  
  2、如果劳动者被用人单位依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关系的,通常会在人事部门留下不良记录,再次应聘,基本不会予以录用。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二、离职员工再入职需要注意几个方面
  
  1、确认上次离职原因
  
  这可是最重要的一个地方!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HR都需要综合考虑。
  
  主动离职具体是什么原因,当员工进行二次入职后,这个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呢?
  
  如果是被动离职,那原因就更加需要注意啦,但是由于公司的人员变动,通常会导致这些记录无法追溯~
  
  所以,一份完整的员工花名册,真的很重要!记录员工离职情况——时间、原因、去向、对公司现有管理制度的看法等等~
  
  同时还可以添加一项:是否建议重复录用,这些信息都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对再入职员工进行考核~
  
  2、流程审批
  
  一般来说,离职员工二次入职不再需要重新面试,但是发放Offer环节,一定要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
  
  3、告知用人部门风险
  
  对于离职再入职员工,对于部门最大直接的影响就是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只能和员工约定一次试用期。
  
  所以对于二次入职的员工,是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的,即使约定啦也不会再具备法律效力,当然道德约束力这个就不说啦。
  
  特殊情况:比如员工在第二次入职时,上次的试用期还没结束的话,是可以继续的。
  
  这里的时间是指,上次试用期实际执行时间加上中间离职的时间,也就是两次入职时间之差。
  
  如果只是短暂的离职,就可以考虑看看是否存在这样的情况哦。
  
  4、公司福利享受
  
  这里比较突出的就是指员工的年假,不过还是要看看公司具体的年假制度。
  
  对于离职再入职,员工在公司的时间是否连续计算,法律是没有相关规定的。
  
  总之,无论是被动离职还是主动离职,主要还是看公司的决定,公司有选择员工的权利。对于员工来说,我们认为不应该纠结于“被动离职还能再入职吗”这个问题,若是先前在工作中表现良好,并非违纪处罚后离职,那么相信原单位会考虑重新录用,因此,员工应该多多注意的是自身品行和工作能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缓刑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很多案件的赔偿都是从法院的错判开始的,相关法律人员以自己的私利在自己的案件作乱作假,还有因为证据的不明确,对该无罪人员宣判了有期徒刑。那么,......


·酒驾顶替后承认会扣分吗?
      酒驾顶替后承认会扣分吗?会扣分的,因为驾驶员实际实施了该酒驾行为,构成危险驾驶。如果是醉驾的,醉驾找人顶替被查实的,醉驾者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


·诉讼活动当中的辨认笔录属于书证吗?
      根据我们国家证据的多样性,我国的证据法将证据分为了八大类,其中就包括书证以及物证,关于这些证据的分类以及特征在证据法当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有人......


·提起刑事上诉后多久开庭
      一、刑事上诉后多久开庭二审上诉多长时间开庭没有规定,法律只规定二审法院受理后的期限,刑事案件最长二个半月,民事案件三个月。而一审法院多长时间......


·居民补办身份证要多少钱
      居民补办身份证要多少钱?1、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2、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3、办理临时第......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


·办理结婚证流程?
      办理结婚证流程有哪些?一、办理结婚证流程有哪些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


·医疗器械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处罚?
      医疗器械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处罚?疗器械公司偷税漏税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


·醉驾强制险垫付什么情况追偿?
      醉驾强制险垫付什么情况追偿?醉驾强制险垫付以下情况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


·收养行为什么情况下无效
      收养行为什么情况下无效一、收养行为什么情况下无效根据《收养法》第20条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几个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几个一、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几个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1、医疗事故的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