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楼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

很多人买房子都知道一定要过户,要把属于自己的房产证拿到手才安心,其实很多人都会忽略掉一个证那就是土地的使用证,土地是国有的,并不是个人所有或者有的人会觉得是房地产的老板已经买下这块土地了,这样的理解都是错误的,我们都是借用国家的土地,是需要土地的使用证的。楼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了。
  一、楼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
  你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后,就可以办理土地证的。你说的整栋楼(或小区)的土地证,是房屋开发建设时,国家出让给开发商建设的。一旦发售,就意味着该土地证(大证)分割为小区范围内的若干个土地证(小证)。这若干个房屋的小土地证面积之和就是当初开发商的大土地证面积。所以你办了房产证以后,就可以拿着你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国土局办理土地证了。初始登记的话,一般登记费30多元,出图费60元。
  二、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影响
  没有土地使用证危害大,具体如下:1、没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证,开发商就可以霸占着你的土地证大肆做文章。购买的商品房,大多为公寓式住宅。在售房时已将房屋所占土地及附属公共用地计入房屋总价,购房人应共同享有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但若不办理住房用地登记,这部分土地的权利及范围就不能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容易被其他人侵犯。如果土地使用权分割证仍然在开发商手中,开发商就可以不断地违规建设,侵占公共用地,自己的权益就受到了侵害。2、没有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就无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登记。3、没有土地证,自己还会惹上不明不白的债务风险。购房人没有住房用地土地使用证,住房用地土地使用权有被原土地使用者(开发商)转让、抵押或因其他债务问题而遭受司法执行的危险。原因在于此时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权利人仍为开发商,土地使用权证仍在开发商手里。
  三、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楼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您也已经清楚了答案了,土地使用证往往容易被您忽略,但是却是非常重要的,要知道,土地的使用证也是可以到银行抵押贷款的,这里面的作用可以说是非常的大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如何收费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如何收费房屋预告登记费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


·嘉兴市事业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比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您不光是重视现在,更是对未来生活越发的注重了,您对社保的关注度也是越来越高。那么,关于嘉兴市事业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比例......


·签订定金协议时要注意什么
      《定金协议》是买卖房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通常于买卖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之前签订。由于《定金协议》约定的内容直接关系到房产买卖的交易要件及......


·判决死缓的条件有哪些
      实践中,有的犯罪分子罪大恶极,但是法官在判刑的时候却只是判处了死缓,而不是死刑立即执行。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其实这是因为该犯罪分子具备了死缓的条......


·偷越国(边)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


·分居两年就算自动离婚吗?
      分居两年就算自动离婚吗?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


·我国刑法对强迫卖淫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强迫卖淫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打架斗殴算什么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吗
      往周边可能比较常见的就是关于打架斗殴的一些相应的说法,对于在法律上的一些刑事案件上,有些人可能会想要知道,打架斗殴算什么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吗?......


·医保缴费年限可以累计吗
      一、医保缴费年限可以累计吗和养老保险不同,医疗保险一旦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就失去了医保待遇资格。因此医保年限是不累积的。参保人在职期间随单位参......


·如果公司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在当今这个社会,劳动者在工作时一定要注意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尤其是劳动合同等文件,不要觉得嫌麻烦、相信老板的为人就不签,到时候如果真的有什么问......


·已婚父亲有私生子是重婚吗?
      已婚父亲有私生子是重婚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