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醉酒打架斗殴致人轻伤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醉酒打架斗殴致人轻伤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喝醉酒之后会产生一系列不好的后果,因为酒精的作用,可能会造成一些交通事故,当然也可能会有一些不理智的情绪,比如说醉酒打架都等。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醉酒打架斗殴致人轻伤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醉酒打架斗殴致人轻伤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般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打架斗殴处罚,罚款拘留,严重的话就得适用刑法,如果没有报案的话,还想追究对方责任,建议去做司法鉴定,轻伤以上可以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赔偿,至于什么情况得依据鉴定等级。
  
  打架有可能造成三种后果:
  
  第一种是您相互比划一下,只是切磋,没构成任何伤害,一如闫芳大师的沾衣十八跌,法律通常也不介入。但这种情况少之又少,因为拳头稍重一点就会造成轻微伤,轻微伤的标准是非常低的。
  
  第二种情况就是构成了轻微伤。《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43条是这么规定的: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造成了轻微伤,会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轻微伤是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标准很低,如: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平方厘米以上;划伤长度在4厘米以上,或者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的情况。
  
  第三种情况就是打架斗殴出手重,使用棍棒等,构成了轻伤害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轻伤的标准是什么呢?其实标准也不高: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打过架的人都知道,出手稍微重一点,只要打到面部比较容易造成鼻梁骨骨折。
  
  只要造成轻伤害,派出所通常不作调解,按刑事处罚定罪处刑。而且造成了轻伤害,不但要受刑事处罚,还要进行民事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又如造成肋骨骨折的或造成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 cm ,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cm,也构成轻伤害。
  
  二、故意伤害罪
  
  (一)故意伤害罪定义与认定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
  
  (二)故意伤害罪犯罪主体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故意伤害罪犯罪主观方面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
  
  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首先在这里我们要告诉您的是,醉酒打架斗殴致人轻伤的话,通常情况下都是违反了我国占管理处罚法,因此需要进行行政拘留或者是罚款。当然,如果是造成一些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被判处相关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因玩忽职守导致追责可以选择哪些人做辩护人
      因玩忽职守导致追责可以选择哪些人做辩护人一、因玩忽职守导致追责可以选择哪些人做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


·夫妻关系因什么原因而终止
      夫妻关系的建立本身就是通过法律手段而建立的,这样的关系日后也是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而终止或解除的。就其中的终止来看吧,您知道夫妻关系一般会因......


·开发商把回迁房当商品房卖可以吗
      开发商把回迁房当商品房卖可以吗?虽然近几年来房地产行业发展较之前的那些年而言有所衰弱,但是开发商们还是没有放慢开发各地区的步伐。而开发中不可......


·哪些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哪些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哪些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1)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


·男女分手后还钱的法律有吗
      男女分手后还钱的法律有吗没有,我国《民法典》不保护婚约,恋爱关系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是当事人的自由权利。男女在恋爱期间......


·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的内容及作用
      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的内容及作用一、什么是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是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


·盗刷信用卡是什么罪名?
      关于银行卡盗刷的处理是怎样的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注意刑法196条最后一款)盗窃罪数额较低就可构成。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


·审查起诉意见书的书写需要注意哪些
      一,审查起诉意见书的书写需要注意哪些撰文前首先要做好调查工作,即针对提出的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寻找有关法律依据,参阅有关文件、规定、批......


·需要缴纳企业注册资本减资税费吗?
      需要缴纳企业注册资本减资税费吗?一、需要缴纳企业注册资本减资税费吗?不需要,一般情况下,进行投资经营行为是要纳税的。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


·法律规定专利权包括哪些方面
      专利权包括哪些方面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


·执行和解协议在恢复执行时,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审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