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超标的保全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您都知道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在一些诉讼活动当中,如果一些行为导致公民的人身或者财产受到损害的话,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当然国家赔偿,他是有一定的范围的,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超标的保全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以下几类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中行为:
  
  (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
  
  (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
  
  (3)对同一妨碍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
  
  (4)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
  
  2、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包括5种行为:
  
  (1)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
  
  (2)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
  
  (3)明显超过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
  
  (4)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情形除外);
  
  (5)变卖财产未由合同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二、其他
  
  3、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也就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以及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等执行错误的,包括6种行为:
  
  (1)执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等法律文书的;
  
  (2)违反法律规定先予执行的;
  
  (3)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的;
  
  (4)明显超过申请数额、范围执行且无法执行回转的;
  
  (5)执行过程中,对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
  
  (6)执行过程中,变卖财物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以上是该解释列举的具体应赔偿的行为,当然还包括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执行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另外,解释第5条也规定了另一种情形,即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或者执行过程中,以殴打或者唆使他人以暴力行为,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的,比照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
  
  在这里首先我们给您介绍了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其次就是超标的保全,这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的。因为申请国家赔偿,必须是由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所导致的,而且是正在执行职务的行为导致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成年工可以签合同吗?
      在我国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所但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虽然此时尚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也有可能会涉及到签订合同的问题,尤其是与所在单位......


·一、对法院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有异议怎么办?
      一、对法院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有异议怎么办?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执行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其他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也应参加,且异议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


·在我国醉酒驾驶从重情节包括哪些?
      在我国醉酒驾驶从重情节包括哪些?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


·委托加工商标侵权罚款标准是多少?
      委托加工商标侵权罚款标准是多少?《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


·一、没有银行流水就不给误工费怎么办?
      一、没有银行流水就不给误工费怎么办?有工资收入证明就可以。误工费,有收入的,按实际收入减少的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不能举证该......


·2023铁路征地工厂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道路运输方面铁路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包括现在各政府对于高铁项目的重视,其实无不体现了铁路对我们日常的出行跟货物运输的紧密联系。可是铁路......


·在工地干活突发脑梗塞算不算工伤?
      在工地干活突发脑梗塞算不算工伤?一、在工地干活突发脑梗塞算不算工伤?1、脑梗不属于职业病,突发脑梗与工作也无必然关系;且不存在死亡或者在48小......


·职务侵占罪入刑的数额是多少
      职务侵占罪入刑的数额是多少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


·哪些情况下会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
      哪些情况下会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


·商标侵权的行为具体包括了哪些
      商标侵权的行为包括什么商标的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不法活动。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