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综上所述,醉驾交警不移交的情况为:未达到量刑标准,无法构成法律规定的刑事案件。但是不移交的醉驾也会视情况而定,采取不同程度的罚款和不同期限的重获驾照。无论是何种醉驾,我们都应该杜绝,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监护人擅自动用子女名下财产的情形
      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监护人擅自动用子女名下财产的情形。在未经的未成年同意,而擅自使用被监护人财产,这样的行为是否合乎法律规范呢?监护人对子女财......


·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在工作中,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其实......


·一、个人工资买了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个人工资买了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个人工资买了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


·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要什么条件
      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但此时需要当事人提出相应的申请,并且还有其他的条件要满足。那到底法律中规定......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


·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众所周知,由于车辆行驶状况的复杂性,交叉路口常常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地带,而不同的车辆行驶情况决定了交叉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关系到交通赔偿的问......


·哪些情形下公司会被强制清算
      哪些情形下公司会被强制清算一、哪些情形下公司会被强制清算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在我国缓刑人员每月义工几次?
      我国法律规定了社区矫正的制度,规定了缓刑人员做义工的频率。可是由于广大群众对相关文件的陌生,对于缓刑人员做义工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


·阳光房防止高空坠物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我国一直以来提倡环保,亲近自然,保护和谐美好的自然家园。随着人们文化素养的不断提高,这种环保意识也越来越强。人们在各个地方都讲求追求自然效果......


·判过缓刑还能再判缓刑吗?
      判过缓刑还能再判缓刑吗?一、判缓刑是什么意思1、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


·一、二次工伤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二次工伤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