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综上所述,醉驾交警不移交的情况为:未达到量刑标准,无法构成法律规定的刑事案件。但是不移交的醉驾也会视情况而定,采取不同程度的罚款和不同期限的重获驾照。无论是何种醉驾,我们都应该杜绝,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犯专利权赔偿额如何确定
      侵犯专利权赔偿额如何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分成了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按照专利权人因为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第二层次,若......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怎么认定?
      很多劳动者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很多劳动者并没有重视,但是发生工伤了,处理起来是比较麻烦的。所以,我们在下文解......


·工程质保付款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工程的质量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您比较关心的一个话题之一,这主要是因为工程质量,它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运营,工程的质保金就是用来保......


·变更子女抚养协议要公证吗
      变更子女抚养协议要公证吗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


·申请专利权有什么注意事项
      申请专利权有什么注意事项1、是否打算申请专利对于一项发明创造而言,只要符合专利法规定的申请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均可以申请专利,但......


·担保法所抵押的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担保法所抵押的权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一、担保法所抵押1、概念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


·浙江省人生伤害残疾赔偿金是怎样计算的
      浙江省人生伤害残疾赔偿金是怎样计算的一,浙江省人生伤害残疾赔偿金是怎样计算的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


·补签赠与合同有效吗?
      补签赠与合同有效吗??赠与合同是可以补签的,但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具有法律效力。后补合同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才具有法律效力的:(1)合同当事人具有......


·房贷逾期不还会怎么样?
      ?房贷逾期不还会怎么样具体来说,房贷不按时还款,将会收到银行电话、信函催还通知,罚息处罚和征信报告上一次逾期还款记录。而且在此期间还会产生滞纳......


·伙同协助谋杀缓刑判定是否可行
      一、伙同协助谋杀缓刑判定是否可行伙同协助谋杀缓刑判定是不可行的。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


·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驾驶人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
      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驾驶人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分为酒驾行为和醉驾行为,如何区分驾驶人是酒驾行为还是醉驾行为,主要是检测驾驶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