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认定证人要求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证人要求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过程中,证人证言不是必须要提交,要求提交证人证言没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以上规定中,均没要求提交证人证言。
  
  二、规定
  
  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奚晓明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第97页对已达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应如何认定做了详尽分析,作出结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既然不以“超过退休年龄”来划分,那么根据“退休年龄”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之间的关系,可以进行如下分类:
  
  第一种是超过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第二种是超过退休年龄,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所以,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务关系;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动关系。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认定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认定工伤。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2010)行他字第10号
  
  山东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此复
  
  2010年3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
  
  [2007]行他字第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6]渝高法行示字第14号《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61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2007年7月5日
  
  在这里,首先可以告诉您的是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当中并没有要求工伤认定过程当中需要提供证人证言这种情况,所以提供证人证言,并不具有法律依据。具体的您还可以咨询一下当地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认定工伤中如何理解因工外出期间?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二、职工......


·制定凤翔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制定凤翔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凤翔县的征地补偿是各地近几年都常见的一种现象,征地补偿对于农民来说是关于生活经济的一件大事,因此制定凤......


·被网络诈骗的后果应该怎么量刑?
      被网络诈骗的后果应该怎么量刑?诈骗,就是行为人以其非法占有为其目的,通过虚构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这......


·上海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中最新修改部分内容有什么?
      对于融资融券的实施是需要严谨有效的法律规定来维持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以及安全性的,所以我国对于制定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是非常重视的,几乎每年都......


·商品房交易纠纷什么部门处理?
      商品房交易纠纷什么部门处理?一、商品房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和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


·商标抢注赔偿数额的确定
      商标抢注赔偿数额的确定一、商标抢注赔偿数额根据本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以下顺序和方式确定:1、按“实际损失”确定赔偿......


·如何计算商标侵权的损害赔偿额?
      1、以商标法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侵权赔偿额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


·分公司签订合同由谁签字?
      分公司签订合同由谁签字?由总公司的法人来签订合同,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


·被信用卡诈骗没报警怎么办?
      近年来,信用卡诈骗在诈骗案件中的比重越来越高,一些人的信用卡遗失没有及时挂失的话,就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开展诈骗活动。通常来说,人们遭遇这种......


·虚假发票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并且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


·校车超员细则规定是什么?
      校车超员细则规定是什么?孩子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因此对于孩子的方方面面都要足够重视,特别是人身安全问题。孩子在上学时为了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