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学生没毕业前有直接签劳动合同吗?

学生没毕业前有直接签劳动合同吗?
  1、 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2、 在校大学生如果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合同性质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不是真正的劳动合同;3、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二、相关规定
  还未毕业的学生出来实习只要不在《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之列,都能与企业签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此处要正确理解《意见》第12条的立法精神,《意见》第12条的是为了考虑工作时间较为零星而设立的,并非禁止不签合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大学生实习期间,只是未拿到毕业证而已,是文凭问题,法律对就业并没有文凭限制,实习期已经不用再上课了,所以不再属于勤工俭学的范畴,而且即使还未到实习期,如果与用人单位就签了合同,并没有违反《意见》第12条的规定,因为该条规定是“可以不签”,不是“应当不签”,所以这种情形签了只要不违反《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都是有效的,而且司法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当然,如果已领到《大学生就业推荐表》那就更有资格就业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综上所述,还未毕业的学生出来实习只要不在《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之列,都能与企业签劳动合同。其实在校园招聘会当中企业和学生先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约定好了等学生毕业以后再正式的到用人单位上班的这种做法也并不违法,可更多的情况下,学生应该要求企业、学校和本人之间签订的是三方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和正经的劳动合同有很大的差别,而且就算是直接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真正的建立任何的劳动关系也是不算数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会计如何举报公司偷税漏税?
      会计如何举报公司偷税漏税?首先,认定公司存在逃税行为,需要给公安机关及税务机关提供线索和证据,然后由上述机关进行调查,最终确定对方逃税行为是否......


·一、陕西农民误工费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陕西农民误工费赔偿的标准是什么?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


·3天入职焦虑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入职焦虑症,相信很多新入职的职场人都出现过,为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学习新的工作技能,处理好新环境下的人际关系和得到和同事的认可,往往出现情绪不......


·单位解除合同程序是怎样的
      单位解除合同程序是怎样的?用人单位招用员工的时候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后期因为单位改制,需要解聘部分员工时,单位要提前和员工沟通,并经过友......


·临聘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条例都有哪些内容
      临聘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条例都有哪些内容1、社会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1)养老保险:单位:22%、个人......


·继承土地使用权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继承土地使用权手续需要哪些材料?继承土地使用权手续需要的材料有:房产证、身份证、死亡证明、亲属证明等,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


·房产评估也要收费。
      房产评估也要收费。如果双方对于共同所有的房子价值存在较大争议,法院在双方不能达成协商一致而又不适用竞价方式的前提下,一般会建议原告申请评估......


·离婚后怎样起诉变更抚养权
      一、离婚后怎样起诉变更抚养权?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


·分居半年夫妻感情破裂有哪些情形
      相信您都知道,要想法官对离婚案件作出离婚判决的,那么当事人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要分居半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整......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联系区别有哪些?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这两个看起来十分相似的概念其实是有很大不同的,许多人在理解的时候会将两者混淆,认为两者是同一性质的概念。其实,虽然两者有一......


·大连怎样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走的?
      大连怎样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走的?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