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罪嫌疑人盗刷100元怎么判?

犯罪嫌疑人盗刷100元怎么判?盗刷100元可以直接行政拘留处罚即可,具体的判罚需要看具体的数额,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二、盗刷信用卡的定罪类型属于诈骗罪,信用卡盗刷犯《信用卡诈骗罪》,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欠款的金额是以银行提供的数据为准,而银行提供的数据一般是包含了本金、利息、复利、滞纳金以及超限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盗刷信用卡属于犯罪分子违法的行为,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判决,另外对于盗刷的具体情况还需要由公安机关来调查取证来进行合法的办理,涉及到严重的违法行为的,还需要进行从严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比较好
      与协议离婚相比,其实起诉离婚有点兜底的味道了。很多夫妻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进行起诉离婚。但其实我国对起诉离婚也有情形要求的,换言......


·工伤认定不被受理情形有哪些?
      对于长期从事化学药品、司机等危险职业,难免会受到各种各样的伤害。如果构成工伤的,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工伤赔偿,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进行工伤认......


·绑架造成严重后果怎么办
      通常对他人实施绑架行为的往往都是出于一些非法目的,常见的就是为索取财产或财产性利益。而在绑架的过程中行为人会采取暴力手段压制受害人的反抗,因......


·教师编合同到期不放人怎么办?
      教师编合同到期不放人怎么办?虽然我国劳动市场上存在无期限劳动合同,但是一般来说,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会协商确定劳动期限,在......


·其实任何问题都是可以通过调节来解决的
      其实任何问题都是可以通过调节来解决的,其实和解是我们在劳动事宜中解决问题的一种比较有效而且比较近乎人意的一种方式。在裁判和上诉这个过程当中,......


·如何才能避免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出现 在商品房买卖中因交易双方
      如何才能避免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出现在商品房买卖中因交易双方对交易的追求不同而容易引发纠纷,因为不同的纠纷又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所以购房者在购买......


·医疗损害产品责任纠纷的特点
      医疗损害产品责任纠纷的特点在当今社会,医疗产品责任纠纷发生的越来越频繁。医疗产品责任不同与医疗损害责任,它是由于医疗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给......


·立案侦查阶段被害人能请律师吗
      立案侦查阶段被害人能请律师吗?立案侦查阶段被害人是可以请律师的,其实,刑事案件当中对受害人请律师的这个问题没有做任何的条件限制,受害人几乎可以......


·被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
      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


·婚后各自的财产各自保管离婚时不清楚对方的财产状况应该怎么办
      婚后各自的财产各自保管离婚时不清楚对方的财产状况应该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居民和行人如何防范高空坠物?
      社会发展越来越快,城市的楼房也越来越高。当高楼大厦逐渐成为了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高空抛物这个词也逐渐进入了您的视线。如何防范高空坠物成为了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