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诉讼其实也就是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其实也就是起诉离婚,这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但现实中大多数夫妻都是在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自然起诉离婚肯定是向法院提起的,那离婚诉讼到哪里起诉呢?这算是比较重要的问题吧,下面本站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未超过一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关于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如果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离婚诉讼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案件,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的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起诉离婚的时候没有确定好管辖的法院,一旦找错了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面肯定不会得到受理,另一方面也是耽误当事人的时间。所以在有离婚打算的情况下,建议事先最好准备工作,了解清楚在这方面的规定,知道离婚诉讼到哪里起诉,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让法院受理自己的离婚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隐名股东怎样才能转为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怎样才能转为显名股东?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


·公路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
      公路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法律对其是如何规定的?对于工程质保金,简单来说就是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一项工程建设中,如果其质量经过有关部门检测之......


·上海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夫妻二人离婚不仅仅是分割财产那么简单利索,还有一大堆麻烦事,比如孩子的抚养问题。孩子在这种不幸的婚姻中,是无辜并且受到伤害最大的一方,两人必......


·起诉离婚缴纳多少费用是多少钱
      不是每一对夫妻都能够走到最后的,所以会听到很多人离婚。对于一些夫妻双方在离婚上争议比较大的情况,他们一般会选择起诉离婚。对于起诉离婚可能您都......


·在我国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的是哪些?
      在我国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的是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山西省征地补偿办法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山西省征地补偿办法的补偿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


·小散户在禁养区可以养猪吗
      不可以养猪。禁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养殖畜禽;禁养区范围内的已建成的畜禽养殖......


·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一、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3、......


·肇事逃逸农保可以报吗?
      肇事逃逸农保可以报吗?肇事逃逸农保不可以报,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规定:有下列......


·职务犯罪减刑新规定
      每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都会公布一些新的规定,这些规定有的是增加新的条例,有的则是改变以前的条款,接下来我们就额为您介绍一下4月刚刚公布的职务犯罪......


·法律上认定扒窃标准是什么?
      法律上认定扒窃标准是什么?一、法律认定扒窃标准是什么?扒窃不论数额多少直接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扒窃以列举的方式成为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