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补缴条件

补缴条件
  
  1、因未及时申报缴纳6个月以内社会保险费的;
  
  2、因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
  
  3、根据“居转户”政策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
  
  二、补缴材料
  
  1、因未及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招(录)用、聘用材料复印件;
  
  2、经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限期整改指令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等;
  
  3、根据“居转户”政策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社保补缴办理通知单》。
  
  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申请补缴且补缴时段的起始时点距办理补缴手续时点在6个月以内的,单位可直接在社会保险自助平台操作员工补缴;
  
  6个月以上的,单位需携带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卡及提供 :
  
  1、用人单位书面申请(说明补缴理由、起止时间、补缴基数等相关情况,加盖公章,并由补缴对象签名确认);
  
  2、《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或《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或《外来人员就业备案信息》[已办招(录)用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补缴时段涉及的原始工资发放凭证或财务发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填写《社会保险业务变更项目申报表(用人单位汇总填写专用)》(申字4表)。
  
  三、补缴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
  
  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为申报)。
  
  六、办理时间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以上详细的说明了上海市社保补缴流程、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材料等,如果你也忘了按时缴纳社保,带上文中所需表格去当地社保中心进行补缴,手续也不是很麻烦,但是补缴也有条件规定,要六个月以内,或者是其他方式要求进行补缴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相关规定紧急避险的限制条件包括哪些?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我国民法中规定了许多事项,以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同样的刑法中也规定了许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紧急......


·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


·上班了影响工伤鉴定吗
      不影响。上班后可以申请工伤等级鉴定。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


·煤矿工伤甲残护理待遇是怎样的
      煤矿工伤甲残护理待遇是怎样的第三十四条是这样规定的: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


·感情破裂离婚该怎么证明
      诉讼离婚中,明确规定了判决夫妻离婚的标准是唯一的,即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而现实中,可以证明这一点的情况下是比较多的,不过有的人可......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一、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


·北京房产抵押流程是怎样的?
      北京房产抵押流程是怎样的?北京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流程具体如下:1、抵押人将办理抵押登记所需手续准备好,到房管局。2、将相关资料递交到房管局工作人......


·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新职工入职的时候,会和单位签署一份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办的话......


·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的多久开庭
      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的多久开庭一、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的多久开庭?刑事案件的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


·商标名侵权法律法规内容如何?
      商标名侵权法律法规内容如何?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


·如何计算商标侵权赔偿?
      如何计算商标侵权赔偿1、以商标法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侵权赔偿额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