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渎职罪罪量刑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当中应当认真的工作,恪尽职守,不能够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做一些违法的行为,同样的,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加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不能够乱用职权或者是玩忽职守。否则,是有相关罪名的,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渎职罪罪量刑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一、渎职罪罪量刑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九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一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其他
  
  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四百零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七条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百零八条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百零九条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一十一条 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百一十二条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渎职罪的量刑标准,它是分为不同的层次的,如果造成他人的损害的话,那么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有关遗嘱监护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有关遗嘱监护的相关规定有哪些?1、立遗嘱人须是被监护人后死的父母;2、立遗嘱人须享有亲权;3、遗嘱的内容和订立程序皆须合法。二、遗嘱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有了哪些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内容: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


·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实践中,夫妻在离婚时一般都会比较关心房产的分割、归属问题,毕竟人人都需要住房,并且房产还可能会有增值的空间,这也是离婚夫妻为了得到房产而不惜......


·江西扒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江西扒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江西扒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盗窃价值1500元为“数额较大”(特殊情形(1-8)为50%),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


·隐名股东之间的内部协议书内容是什么?
      隐名股东之间的内部协议书内容是什么?一、隐名股东之间的内部协议书内容是什么?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显名......


·二手房房产买卖合同毁约后果是怎样的既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
      二手房房产买卖合同毁约后果是怎样的既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就不能违约了。如果违约,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四百六......


·犯罪分子犯贩毒案可以判缓刑吗?
      犯罪分子犯贩毒案可以判缓刑吗?贩卖一克冰毒,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最轻是三个月管制并处罚金或者一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认罪悔......


·非法集资与传销有何区别?
      集资是我国的为控制市场风险而吸收社会上的富余资产的行为,但是非法集资正是利用我国的合法集资这一名义采用非法手段集资,是违法行为。而传销我们都......


·著作权人可以转让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人可以转让的权利有哪些?在实践中,著作权在作品完成后其作者就取得的权利,又分为人身性权利和财产性权利。著作权的财产性权利是可以对其进行转......


·交通事故案件立案,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交通事故案件立案,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材料:交通事故诉讼立案的条件有(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


·无主物的所有权归谁?具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无物主在法律规定中,其被定义为属于国家财产。通过这个定义,我们很清楚的知道如果出现了无物主的东西,应该立刻上交国家。这也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